一、一般養護
1、保護樹皮。嚴禁在樹體上釘釘、纏繞鐵絲、繩索、懸掛雜物或作為施工支撐點和固定物,嚴禁刻劃樹皮和攀折樹枝,發現傷疤和樹洞要及時修補。對腐爛部位應按外科方法進行處理。
2、圍欄。一級古樹名木及生長在公園綠地或人流密度較大、易受毀壞的二、三級古樹名木設置圍欄保護。圍欄與樹干距離不小于1.5米,特殊立地條件無法達到1.5米的,以人摸不到樹干為最低要求。圍欄內種植一些地被植物,以保持土壤濕潤、透氣。
3、每年應對古樹名木的生長情況作調查,并做好記錄,發現生長異常需分析原因,及時采取養護措施并采集標本存檔。
4、根據不同樹種對水分的不同要求進行澆水或排水。高溫干旱季節,根據土壤含水量的測定,確系根系缺水的情況時澆透水或進行葉面噴淋。根系分布范圍內需有良好的自然排水系統,不得長期積水。無法溝排的需增設盲溝與暗井。生長在坡地的古樹可在其下方筑水池,擴大吸水和生長范圍。
5、古樹長時間在同一地點生長,土壤肥力會下降,在測定微量元素含量的情況下進行施肥。土壤中如缺微量元素,可針對性增施微量元素,施肥方法可采用穴施、放射性溝施和葉面噴施。
6、修剪古樹名木的枯死枝、梢,事先應由主管技術人員制定方案,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修剪要避開傷流盛期。小枯枝用手鋸鋸掉或鐵鉤鉤掉。截大技應做到鋸口保持平整、做到不劈裂、不撕皮,過大的粗枝應采取分段截枝法。操作時應注意安全,鋸口應涂防腐劑,防止水分蒸發及病蟲害侵害。
7、古樹名木樹體不穩或粗枝腐朽且嚴重下垂,均需進行支撐加固,支撐物要注意美觀,支撐可采用剛性支撐和彈性支撐。
8、定期檢查古樹名木的病蟲害情況,采取綜合防治措施,認真推廣和采用安全、高效低毒的農藥及防治新技術,嚴禁使用劇毒農藥。化學農藥應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9、樹體高大的古樹名木,周圍30米之內無高大建筑應設置避雷裝置。
lO、對古樹名木要逐年做好養護記錄存檔。
二、特殊養護
古樹名木生長在不利的特殊環境,需作特殊養護,進行特殊處理時需由管理部門寫出報告,待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施工全過程需由工程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并做好攝影或照像資料存檔。
1、土壤密實、透水透氣不良、土壤含水量大,影響根系的正常生命活動,可結合施肥對土壤進行換土。含水量過高可開挖盲溝與暗井進行排水。
2、人流密度過大及道路廣場范圍內的古樹名木,可在根系分布范圍內(一般為樹冠垂直投影外2米),進行透氣鋪裝。通氣鋪裝的材料應具有較好的透水、透氣性,應根據地面的抗壓需要而采用不同的抗壓性材料。透氣鋪裝可采用倒梯形磚鋪裝、架空鋪裝等方法。
3、由于土質的變化,引起土壤含水量的變化。對地下積水處如因地下工程漏水引起的,需找到漏點并堵住。如因土質含建筑渣土而持水不足,應結合換土、清除渣土、混入適量壤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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