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出臺保護城市綠地新規定 8月1日起踩綠地者最高被罰款50元
2007-08-07 08:00:00 作者:中國風景園林網 來源:中國建設報 瀏覽次數:
《沈陽市城市綠地保護規定》從
據了解,自2002年7月以來,沈陽市建設新項目、擴建工程、房地產開發、市政道路橋梁、地鐵建設施工、沿街門市開門、開通道以及庭院改造等占用綠地已達15.62萬平方米,砍伐、移植樹木1.56萬株,給沈陽市的經濟和生態造成了損失。為此,市政府出臺了《沈陽市城市綠地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此《規定》實施后,政府部門管理被動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性改善。《規定》要求,在公共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民區綠地踐踏、損毀花草,在樹上刻畫或張貼、懸掛物品,在綠地內堆放物料或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等損壞綠地的行為,將由行政執法部門對個人處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審批占用綠地的,由有關部門或行政監察機關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該市區園林綠化監管中心也加強了日常巡視,配合執法部門對毀綠的行為給與糾正。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宣傳綠化規章,強化市民愛綠、護綠意識。
摘自《中國建設報》2007.08.03 記者 李丹 岳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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