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關于大力推進露天停車場綠化工作的意見
2007-10-16 08:00:00 來源: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瀏覽次數:
京綠城發〔200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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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北京市機動車迅速增長,停車場數量越來越大,一些大型公建、商業設施或居住區的現有露天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普遍存在全部硬化,沒有綠化的問題。此類停車場僅四環路內就有200多公頃。大面積的硬質鋪裝產生很強的熱島效應,也不利于雨水回滲,曝曬下的汽車大大增加了污染物和溫室氣體的排放,從而進一步加劇了對城市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同時,北京市目前的可綠化土地資源高度緊張,到2010年實現總體規劃確定的綠化覆蓋率達到45%的目標,綠地資源還存在較大缺口。因此,對于一切可綠化土地包括停車場進行綠化,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效的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為此,就大力推動全市停車場綠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每個單位都有責任和義務對本單位停車場進行綠化。要把停車場綠化作為停車場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停車場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停車場綠化的建設和養護由產權單位負責。 二、凡新建和現狀停車場,都應結合用地條件進行充分綠化。停車場建設一般不應占用城市綠地;對于特殊情況確需占用綠地建設停車場的,要經過市園林綠化局依法批準后建設綠化停車場。現狀用地范圍內綠地率未達到《北京城市綠化條例》標準的單位,必須對其停車場進行綠化。 三、停車場綠化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盡量不減少停車數量的前提下,根據車輛的尺寸規格科學合理地處理好車位與綠化之間的關系。綠化種植應選擇冠大根深、生長適中、抗性強、耐干旱和粗放管理的鄉土樹種落葉喬木,最大限度提高停車場綠化遮蔭效果和停車數量。具體操作可參照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北京地區停車場綠化指導書》進行。停車場不得有裸露土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使用透氣滲水鋪裝。 四、凡以栽植喬木為主,落葉喬木株行距在6×6m以下,種植數量一般不少于4行×4列的為綠化停車場,可100%計算為單位附屬綠化用地面積;凡達不到4行×4列標準、株距在6 m以下成排栽植的喬木,其綠地面積按照1.5米乘以樹列種植長度計算為單位附屬綠化用地面積。 五、停車場綠化建設、養護資金由產權單位負責。政府對停車場綠化建設給予一定資金支持。 六、各區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停車場綠化的行業管理工作;為進一步推動停車場綠化建設,要在八月底前對本區縣現狀停車場用地性質等基本情況做好摸底調查工作,并盡早安排好今后停車場綠化建設計劃;對未經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批準占用綠地建設停車場的應督促其騰退,并恢復綠化。 七、為大力推進停車場綠化工作,停車場綠化將與年度花園式單位評比掛鉤。各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提高對停車場綠化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履行職責,積極促進本意見的實施。
市園林綠化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
市規劃委 市市政管委 市交通委
市環保局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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