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后反思建筑質量:我們的家安全嗎?
作為地震中最直接威脅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建筑物而言,其抗震標準如何?此次大地震波及范圍較廣,北京震感強烈,北京等大城市是否能抵抗此類災害呢?
建筑抗震標準體系較完善
我國把地震烈度分為12度來表示,建筑的防震措施主要應用于6度至10度地區。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后,我國對城市建筑的抗震標準進行了嚴格的規范。
在此前舉行的一次建筑防震學術會議上,記者從專家處了解到,我國目前有關建筑物抗震的標準是比較齊全的,無論是民用建筑還是有關水塔等其他建筑設施、鐵路等交通設施、核電廠等電力設施以及燃氣等能源設施等方面,都有相關的地震抗震標準,整個地震抗震的標準體系比較完善。
我國《工業與民用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對場地和地基的選擇、規劃、防震結構方案、結構的整體性、減輕建筑物自重等方面,都作了系統的規范。上世紀80年代之后的新建房基本上都具有防震、抗震等能力。
同時,我國發布有《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管理規定》等國家標準,對建筑物抗震設防分類、責任劃歸、防災規劃等均有具體劃分。《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當遭受多遇地震時,城市一般功能正常;當遭受相當于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時,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線系統基本正常,重要工礦企業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復生產;當遭受罕遇地震時,城市功能不癱瘓,要害系統和生命線工程不遭受嚴重破壞,不發生嚴重的次生災害。
“總體來看,我國在抗震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上作得比較充分。”據國家住宅工程中心高級建筑師劉東衛介紹,目前我國地震抗震標準分設計規范、加固技術規范、鑒定標準等多個方面。“對于抗震,建筑設計的各個方面都有非常專業的規范,從技術規程和措施來講是比較完善的。”
汶川7度北京8度抗震
我國地震的抗震標準,不同地區的建筑物是不一樣的。主要依據國家的抗震設防烈度圖,分6~9級不同的抗震設防標準,不同地區的建筑物須執行相應地震級別的建筑物抗震標準。這些標準很多都是強制性的,如烈度在6度以上的地區,所有的建筑物都必須執行地震抗震設防標準,否則建筑物不予以驗收。
200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顯示,汶川、北川、成都、都江堰的建筑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而有關專家表示,這次汶川的7.8級地震,相當于當地的烈度能達到9度到10度,已經遠遠超出了當地的建筑抗震設防烈度。而北京則能達到8度抗震,其設防能力基本可達到“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近年來首都圈的建筑已經全部進行加固。磚混結構建筑在拐角加入構造柱,樓板間也多加有抗震直拉鋼筋。同時,隨著抗震性能更為優秀的鋼結構建筑逐步推廣,北京高層建筑的防震能力將有顯著提升。
必須對建筑施工實施有效監管
“在中國大部分地區,從理論上講,工程制圖和建筑作業都要通過單獨的抗震檢查。”一位供職于上海某知名建筑設計企業的建筑師對《科學時報》記者說:“但那僅僅是理論上,這里面的漏洞很多。”
這位不愿具名的建筑師介紹,對于一幢完整的建筑,其選址、設計、結構、材料、功能設置、施工管理、質量監督等各個環節都會對該建筑的抗震性產生重大影響。“偷工減料是造成建筑物抵御地震能力下降的可怕隱患。”他說:“事實上,近年來發生的地震,最先倒下的建筑物基本上都存在質量問題。”
該建筑師說:“建筑施工中如果缺乏有效監管,開發商很容易在利益的驅使下刻意減少鋼筋數量,甚至使用劣質鋼筋以次充好,大大降低了房屋的抗震性。這種情況在全世界都存在。”
警鐘長鳴
天災的發生無可避免,“人禍”的推手卻理應斬除。
“盡管我國已經有一套比較完善的建筑抗震標準,但在現實中對它們的審核還常常流于形式。”上述建筑師坦言。
國家住宅工程中心高級建筑師劉東衛的觀點是:可以借鑒日本的做法。日本是地震多發國家,人口密度高,防災已經成了日本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們對于地震防災減災具有豐富的經驗。
日本《建筑基準法》規定,高層建筑必須能夠抵御里氏7級以上的強烈地震。一個建筑工程為獲得開工許可,必須提交建筑抗震報告書,計算出建筑結構在地震中的受力大小,進而確定建筑的梁柱位置、承重以及施工中鋼筋、混凝土的規格和配比。一座普通的八九層公寓樓,其抗震報告書動輒厚達兩三百頁。建筑抗震報告書經過相關部門確認無誤后才能開工。
而日本法律對于建筑違規將給予相當嚴厲的懲罰。一個著名的例子是,2005年,一位建筑師被發現編造了幾十棟公寓樓的抗震數據。此事曝光后,政府緊急實施的建筑抗震性復查,導致連續幾個月都未有新建筑獲準開工,幾乎導致日本經濟陷入衰退。
“建筑質量是牽涉每個人的生命安危的大事。規劃師、建筑師、政府官員、開發商……每一個環節都應該嚴格把關。以數萬人的生命為代價的警示,太沉重了!”上述建筑師說。
編輯: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