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快構建公益林補償機制
國家林業局政府網7月28日訊 2001年江西省作為全國10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試點省之一,中央財政支持9500萬元,開始對1900萬畝生態公益林禁(限)伐進行補償。2006年爭取中央財政撥入15312萬元,省財政安排5000萬元,2007年省財政新增安排1.28億元,2008年在此基礎上又對公益林保護的補償1.02億元,加大了對公益林保護補償力度。一是補償標準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每畝5元提高到現在的每畝8.5元;二是補償范圍逐年擴大,由2001年的1900萬畝擴大到5100萬畝,占全省林地面積的32.1%;三是財政投入數額逐年加大,每年投入量由2001年的9500萬元增加到2008年的4.3億元。(江西省林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