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寧:城市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方法初探(圖)
建設部科技委委員、北京林業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朱建寧
中國風景園林網訊 為研究交流和探討風景園林依法行政、加強行業管理、促進風景園林事業發展問題,2008年11月29日全國風景園林行業管理與法制建設研討會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會議由中國風景園林學會信息委員會、長沙市園林管理局主辦;中國建設報社、中國風景園林網、中國城市出版社風景園林圖書出版發行中心、長沙市園林綠化協會承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建司、長沙市政府、湖南省建設廳、中國風景園林學會信息委員會的領導到會講話;北京、重慶等二十多個市、縣城建、園林主管部門、學會的領導同志,北京林業大學專家以及部分園林綠化工程企業負責人到會并發言。會上還表彰了2007年度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建設部科技委委員、北京林業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朱建寧到會并做學術報告,主題為“城市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方法初探” 。
一、濕地的定義與概念
濕地是水陸相互作用形成的特殊自然綜合體
世界自然資源保護聯盟、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世界自然基金會編制的世界自然保護大綱中,濕地與森林、海洋一起并列為全球三大生態系統。
濕地學是一門自身科學體系尚待完善的年輕學科
由于濕地環境的過渡性、生物群落的相兼性、所處自然條件的復雜性,使濕地邊界的劃分非常困難。近一個世紀以來,世界各國給濕地所下的定義就有50多種。
根據性質差異可分為狹義和廣義的濕地定義兩種
1.1狹義的濕地定義
1956年美國漁業和野生動物保護組織的定義
被淺水、暫時或間歇水體所覆蓋的低地……,包括以出露植被為明顯特征的淺湖和池塘;不包括永久性河流、水庫和深湖泊的水面,以及那些對濕地植被生長沒有什么效果的暫時性水面。
70年代末該組織對上述定義作出修正
陸地生態系統和水域生態系統之間的轉換區,其地下水位通常達到或接近地表或處于淺水淹覆狀態。
濕地的三個基本特征:濕地水文、濕地植物和濕地土壤
狹義的濕地定義強調濕地生物、土壤和水文的彼此作用,以及三大因子的同時存在。符合濕地處于水陸過渡帶的特殊地位,反映了濕地生境多樣性的典型特征。
可能出現的問題:由于濕地與開闊水體是緊密聯系的,人為地彼此隔離開來,會在保護管理上出現難題。
1.2廣義的濕地定義
1971年《關于特別是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
不問其為天然或人工、長久或暫時性的沼澤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帶、靜止或流動、淡水、半咸水、咸水體,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水域。
廣義的濕地定義告訴我們什么可以劃入濕地,并未指出濕地共同的本質特征。陸地生態系統和水域生態系統之間的轉換區,其地下水位通常達到或接近地表或處于淺水淹覆狀態。
有學者認為廣義的濕地定義在管理上有明顯的優點:
陸地是濕地鑲嵌的背景基質,沼澤、湖泊、稻田等是其中的富水的斑塊;溪流、江河、渠系等則是斑塊之間水力聯系的廊道;水的循環是濕地與背景基質、大氣、海洋之間物質交換的基本方式,以此將全球的濕地生態系統聯系在一起。
任何一處濕地發生退化和喪失,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到其它濕地的狀況。
1.3濕地的基本概念
也有學者認為將水體本身及一些人工系統劃分為濕地,不利于濕地的研究和保護。
由于過渡帶濕地所處的特殊地理位置,帶來的環境效益難以估價,遭受人類活動破壞的過程中首當其沖。同時過渡帶面積小,當受到破壞時往往不為人們所重視。廣義的定義無形之中降低了保護過渡帶濕地的重要意義。
雖然就地貌學而言,濕地和湖泊都是一種過渡現象。在純自然力的作用下,濕地會在一些自然過程影響下逐漸消失,但這一過程通常極其緩慢,并可能達到近似的動態平衡。
濕地在自然界中可以在不同時期分別具有干和濕的特性。人類活動除了對濕地造成直接破壞外,更多的則是對濕地賴以生存的環境造成破壞,從而加快了濕地消亡的速度。
目前對濕地的持續破壞,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對濕地的認識不足,造成對濕地生存環境的破壞。
二、城市濕地公園的概念
為了更好地保護與合理利用城市濕地,規范城市濕地公園規劃設計方法,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建設部于2005年6月24日出臺了《城市濕地公園規劃設計導則(試行)》。
城市濕地公園是一種獨特的公園類型,是指納入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具有濕地的生態功能和典型特征、以生態保護、科普教育、自然野趣和休閑游覽為主要內容的公園。
城市濕地公園與其它水景公園的區別:
強調濕地生態系統的生態特性和基本功能的保護和展示
突出濕地所特有的科普教育內容和自然文化屬性。
城市濕地公園與濕地自然保護區的區別:
強調利用濕地開展生態保護和科普活動的教育功能
充分利用濕地的景觀價值和文化屬性豐富居民休閑游樂活動的社會功能。
城市濕地公園建設應該:
1.基于濕地的典型特性,即地表水的凈化和調節
2.使城市濕地兼具野生的和園林的自然特征。
城市濕地公園建設原則:
1.以保護恢復濕地的生態功能為前提
2.以充分發揮濕地的環境效益為目標
3.以充滿自然野趣的濕地景觀為特色
4.以圍繞濕地的科普教育活動為內容,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
城市濕地公園建設不應:
城市濕地公園≠傳統的公園水景、水上樂園
城市濕地公園≠種植水生植物、營造濕地景觀
城市濕地公園≠城市濕地+城市文化公園
編輯:ell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