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園林局:砍伐小區綠化樹同樣需經審批
2008-12-15 18:21:26 來源:惠州日報 瀏覽次數:
人行道上的綠化樹被砍掉樹枝、小區綠化樹慘遭“毒手”被剝掉樹皮……記者日前從惠州市園林局獲悉,該局近段時間已接到幾起人為破壞綠化樹的投訴,目前正在進行調查并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市園林局呼吁,希望廣大市民增強愛綠護綠意識,保護市區優美的園林環境。
據了解,該局今年來已接到10多起破壞綠化樹、綠化帶的投訴。“一些人行道上的綠化樹被砍,往往是由于枝葉擋住了路邊商鋪的招牌,店主覺得影響生意,就擅自砍掉了。平時發現這種破壞現象,市民都會打電話向我們投訴。我們調查清楚后,將按照《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對相應的責任人進行處罰和宣傳教育。”市園林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其實園林部門也考慮到了店主的心理,管養單位會定期對綠化樹進行修剪。
據介紹,根據相關規定,沿街單位和個人有保護門前綠化的責任。檔口檔主要保護好門前范圍的花草樹木,禁止破壞。市民和單位如果確實需要修剪或挪動綠化樹的,可向市園林局申請,但原則上不能影響到綠化景觀。至于住宅小區內由開發商種植的綠化樹和綠地,則由物業管理處管理,但如果要砍伐同樣需經過市園林局審批。
編輯:roy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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