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植樹造林,別成植“數”造“零”
又臨“3?12”植樹節,植樹造林活動在各地熱火朝天地開展起來。然而,記者近期在皖南采訪時發現,一些地方植樹造林工作缺少周密布置和科學規劃,重栽輕管問題嚴重,致使連年植樹造林只見數目增,不見樹木長。
一些地方年年栽樹不見樹、歲歲造林不見林,甚至去年已經綠化過的地方今年又要“植”一次,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沒有整體規劃、缺乏前瞻性,當初在路邊渠旁植了樹,又因道路等拓寬改道,前栽后毀,勞民傷財;為完成植樹任務,只植不管、不養、不護,植樹造林成了植“數”造“零”;缺乏科學指導,栽種不適宜當地的林木品種。凡此種種,不僅造成經濟損失,還荒廢了寶貴的林業生產時間。
植樹造林,綠化家園,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好事。但植樹造林又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不能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綠化造林任務就表面應付,也不能為了響應中央的號召搞形式主義,而要統籌規劃,植管結合,確保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收到真正的效果。
把植樹造林工作做好,各地要堅持植樹造林和城鄉發展規劃相結合的原則,把通道綠化、園林綠化及村莊和城市森林公園的規劃做實做細,做到綠化和城市發展協調搭配。綠化時要因地制宜,順應自然,絕不能盲目引進“水土不服”的綠化苗木。
把植樹造林工作做好,還必須解決不少地方存在的重栽輕管現象,確保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采取有力措施,既重數量,又重質量,既重栽植,又重管護,緊緊扣住苗木、栽植、管護“三個環節”,確保栽一棵活一棵、栽一片綠一片。有關部門要對造林質量跟蹤到底,全面實行誰規劃、誰實施;誰監理、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誰轄區、誰管護的責任追究制。
把植樹造林工作做好,還要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監督機制,把植樹造林與經濟效益和生態保護結合起來。把植樹造林與退耕還林、林權改革等工作結合起來,鼓勵和引導發展當地適宜的樹種、果業等,調動群眾的積極性,既讓群眾得到實惠,又達到栽一片綠一片的良好效果。(記者王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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