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藝術中心?云南大劇院建設項目設計招標
發布時間:2009-04-17
投資金額:4001384萬元
所屬地區:云南
詳細內容:
l.云南省文化廳云南文化藝術中心建設項目已經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發改社會【2009】271號文批準立項,就以上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選定設計單位,現邀請潛在投標人前來報名。
2.概況
2.1項目名稱:云南文化藝術中心建設項目。
2.2項目地址:昆明市廣福路與關寶路交匯處南側
2.3項目建設目標:云南文化藝術中心建設成為云南省、昆明市標志性文化設施項目,在功能滿足國內外大中型演出需要的基礎上,體現云南省的文化特色,與其他重大文化項目及周邊環境整體協調,在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時,打造成為云南省新的旅游文化亮點。
2.4建設及投資規模:
本項目按一次規劃、分期實施的方式進行建設。云南文化藝術中心項目規劃建設用地面積約為150畝,其中:一期項目為綜合性大劇院、多功能小劇場、配套管理及服務用房、停車場及配套環境建設等,建設用地約80畝,總建筑面積約為31600m2。
根據初步匡算,項目一期建設總投資暫定40000萬元(含征地拆遷費用),由省政府預算內專項資金投資建設。
3.招標范圍:
云南省文化藝術中心一期云南大劇院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投標方案為云南省文化藝術中心整體方案,深度為概念性方案設計深度。
4.設計周期:方案設計:通過招標確定概念性方案后45天內完成實施性方案設計,實施性方案批準后2個月內完成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3個月
5.投標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5.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投標申請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或綜合甲級資質(包含建筑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企業的提出資格預審申請的,應當是其所在國或者所在地區的建筑設計行業協會或組織推薦的會員(其行業協會或組織的推薦名單應由建設單位確認)。且相關工作應滿足《關于外國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設計活動的管理暫行規定》(建市[2004]78號)的規定。
5.3投標申請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完成過類似規模大劇院設計項目一個以上。
5.4投標申請人應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標準認證。
5.5本項目設計招標歡迎中外設計單位組成聯合體前來報名;
6.凡具備承本公告第5條規定的資格條件的設計單位,自2009年 4 月 17 日至2009年 5 月 8 日上午 09時00分至12時,下午 14 時00分至17時00分(節假日休息),報名,招標人將根據報名情況決定是否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7.若前來報名的投標申請人數量超過7家時,招標人將通過資格預審確定合格投標人,屆時將另行公告有關資格預審事宜;若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申請人數量不足三家,招標人將修訂并公布新的資格預審條件,重新進行資格預審,直至三家或三家以上投標申請人通過資格預審為止。
聯系人:向 東
電 話: 010-86896119 88637703
傳 真:010-88637353
E-mail:zbcg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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