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業遺產保護與再利用工作導則》頒布
2009-05-08 17:02:35 作者:佚名 來源:新京報 瀏覽次數:
今后,對于一些遺產價值突出的舊廠房、舊設施,不得隨意拆除,而要在合理保護的前提下修繕改造。北京市規劃委2009年5月5日發布消息,由原市工業促進局、市規劃委、市文物局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工業遺產保護與再利用工作導則》頒布實施。首鋼、焦化廠、798廠……這些工業遺產將得到合理保護和再利用。
《導則》中規定,北京市的工業遺產有4個重點:解放前的民族工業企業、官商合營、中外合辦企業等遺存;解放后五六十年代“一五”及“二五”期間建設的重要工業企業;“文革”期間建設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企業;改革開放以后建設的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企業。
下一步,相關部門將根據《導則》確定本市工業遺產的保護與再利用的名錄,并報市政府審核公布。
同時,優秀近現代建筑類工業遺產,與北京工業發展密切相關的、具有突出的發展階段標志性和行業代表性的遺存等,還可以申報文物保護單位,享受文保單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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