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某鄉征用私人果園 按城內林木賠償
吉林某鄉征用私人果園 果樹按城內林木賠償
部分果樹已經被石料掩埋
“我的私人果園承包期是30年,位于洮北區東風鄉,這根本和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樹木毫無關系。”果農任明坤為了一場官司很是犯愁。
長白山至阿爾山公路白城段修建過程中,白城市洮北區東風鄉一處果園因修高速公路被征用,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設辦公室和果農任明坤因補償達不成一致鬧上法庭。據任明坤講,如果按照我省林業、物價、財政三部門聯合頒發的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補償標準,果農將獲補償至少百萬元,如果參照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樹木進行計算,果農只能獲得21萬余元的補償。
現狀
賠償未達成一致已施工
“我的果園是9年前承包的,目前共有587棵果樹。”5月14日,記者在白城市見到了任明坤,在他的果園附近就是一條新修的高速公路。
任明坤提供了一份與白城市洮北區東風鄉武裝部簽訂的承包合同和一份林業部門的征占林地登記表。
早在兩年前,任明坤就知道自己的果園因修路即將被征用,為此,他停止再對果園的投入,在白城市交通局公路建設單位找其協商果園林木補償事宜時,任明坤對公路建設單位的補償數額提出強烈質疑。隨后,公路建設單位在沒有和任明坤達成補償一致的前提下開始施工,修路用的石料將果園部分果樹掩埋。
“當時我找到公證處,把果園的現狀進行了證據保全。”任明坤講,他和公路建設單位曾經溝通多次但始終沒有結果。隨即,任明坤找到白城市洮北區價格認證中心,對自己的果樹產量進行了價格認證,對自己的果樹產量進行了價格認證,涉占林木價值在百萬元以上。
爭議
評估:為城市規劃區內林木
2008年,白城市公路建設辦公室向白城市洮北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吉林經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涉及補償的林木進行了評估。
“本次評估所涉及的林木為城市規劃區內的林木,主要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聯合頒發的《關于整頓規范城市占道費和重新頒布樹木(綠化)砍伐補償費標準的通知》和省林業廳、物價局、財政廳聯合頒發的《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補償標準》進行評估”,評估書中寫著,評估方法是取二者的平均值進行計算,價值21萬余元,依據此項評估,洮北區法院作出21萬元賠償的民事判決。
果農:認定與法律根據不符
“城市規劃的綠化樹木是政府投資、砍伐補償也應該上交到財政部門,這根本不適合私有林木補償標準,而且城市綠化補償根本沒有果樹這一項。”任明坤認為,法院委托的評估公司認定標準和法律根據不符,他不服判決便向白城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我的果園位于洮北區東風鄉,這根本和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樹木扯不上關系。”任明坤說。
進展
已重新進行鑒定
白城市交通局局長、也是白城市公路建設辦公室主任的陳躍武說:“目前公路部門已經同意果農重新進行鑒定,具體事宜我們的副局長李嶺平比較了解。”
李嶺平介紹說,公路建設單位和果農目前主要是針對評估依據和方法,以及對可計算的果樹數量存在分歧(施工鏟斷、掩埋以及枯死丟失果樹是否在補償范圍內)。對于法院判決的相關情況,李嶺平只答復說自己并不知道詳情,當時是由一位叫孫貴的退休交通干部具體負責的。
“公路建設單位和果農各出1.8萬元,已經委托東北農業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重新進行鑒定,雙方正在等待鑒定結果。”李嶺平說。
(來源:新文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