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大樹進城”的三重意義
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日前發出通知,禁止大樹古樹移植進城,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規范樹木采挖管理。
“大樹進城”在許多城市至少有10多年的歷史。國家綠化管理部門首次通過行政手段堅決遏制越刮越兇的大樹進城之風,非常必要,筆者以為有三重意義。
其一,具有生態保護意義,體現對綠化自然規律的尊重。“大樹進城”嚴重違背生態規律。由于城市氣候、土壤等環境因素與樹木原生地有著很大差別,移植樹木一般很難在“新家”中健康成長。據專家分析,從農村移植到城市的大樹成活率不到50%,有些樹種死亡率高達70%以上;而且成年大樹“挪窩”后重新栽植,即使存活也不如原生狀態下枝繁葉茂,生機勃勃,這種現象被稱為“城市綠色弱勢群體”。還要看到,“大樹進城”等于“飲鴆止渴”,原因在于城市綠了,農村卻荒了。這種以犧牲山區綠色為代價綠化城市的做法,不僅不能增加森林碳匯,而且破壞了森林資源和國家宏觀生態平衡,有可能帶來生態災難。
其二,能大量節省城市綠化費用。據專家算賬,“大樹進城”費用驚人,從偏遠地區移植一棵樹齡為20年以上的樹木,成本加運輸費用少則近萬元,名貴樹種價格更高。據報載,貴陽曾經花費50萬元移栽一株小葉榕樹,120萬元移栽兩株古銀杏樹。樹木在長途運輸過程中要不停地護理,“吊水”、“打針”,補充養分,又是一筆不菲開支。樹木移植后兩三年內常處于假活狀態,需要加強養護,綠化成本非常驚人。
其三,有助于遏制“綠化政績”。近些年“大樹進城”之所以受到熱捧,折射出一種浮躁和急功近利的“綠色政績觀”。許多地方都在熱火朝天地建設生態園林城市,還納入官員政績考核,于是許多地方便不惜血本搞“大樹進城運動”。短時間內城市確實綠了,可這種綠只是曇花一現,很快枯萎,既犧牲了生態,又浪費了錢財。
叫停“大樹進城”體現了城市綠化的科學發展觀。筆者以為,考核生態城市不能僅看綠化面積和綠化率,還要考核綠化成活率和投入綠化的成本代價。專家認為,生態城市建設周期通常需要15年以上,城市綠化不能靠“輸入”大樹,應立足于栽種樹苗,讓幼樹適應城市土壤和氣候,自然茁壯成長,10多年便可形成生態效應,這種自然長大的城市森林才能造就出名副其實的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