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旅游在理論與實踐上的誤區
在當下旅游業的新概念中,生態旅游恐怕是被應用最多的一個概念了。這一概念的誤用和濫用,使生態旅游越來越成為一種包裝和符號,也越來越偏離發展生態旅游的初衷和目標。
目前國際旅游學術界對于生態旅游并沒有一個被廣為接受的權威定義,一般認為墨西哥學者埃克托爾?塞瓦略斯-拉斯庫賴因創造了生態旅游一詞。1981年他首次使用了西班牙語turisimo ecologico來說明生態旅游形式;1983年縮略為ecoturisimo,并在其擔任非政府保護機構(PRONATURA)主席和墨西哥城市發展和生態部主任期間的發言中使用;1984年3月到4月在《美國鳥類》中所做的旅游廣告中首次以書面的形式使用了生態旅游一詞;而我們現在所知道的定義是1987年他在題為《生態旅游的未來》中所使用的:生態旅游就是前往相對沒有被干擾或污染的自然區域,專門為了學習、贊美、欣賞這些地方的景色和野生動植物和存在的文化表現(現在和過去)的旅游。
自埃克托爾?塞瓦略斯-拉斯庫賴因提出生態旅游的概念以來,很多研究人員和國際組織紛紛從不同角度對生態旅游進行了界定。據初步統計,現在學術界流行的生態旅游定義達30多種。目前,較有代表性的定義,是1991年生態旅游學會,即目前的世界生態旅游學會的定義,為了解當地環境的文化與自然歷史知識而有目的地到自然區域所作的旅游,這種旅游活動的開展在盡量不改變生態系統完整的同時,創造經濟發展機會,讓自然資源的保護在財政上使當地人受益。這一定義說明了組成生態旅游的三個要素,首先,旅游者是為了“了解當地環境的文化與自然歷史知識”;其次,生態旅游的目的地應該是“自然區域”;第三,從事生態旅游的原則是“盡量不改變生態系統完整”、“保護自然資源使當地居民經濟上獲益”等。后來,世界生態旅游學會又將生態旅游概括為一句話,即“生態旅游就是在自然區域里進行的、保護環境同時維持當地人福利的負責任的旅游”。但目前生態旅游被不同的人群出于不同的目的,在不同意義上按照不同的方式所使用著。人們所指的生態旅游可能是一種旅游活動、一種旅游產品、一種生存智慧、一種人生哲學、一種環境倫理、一種營銷手段、一個符號標記,也可能是一系列原則和目標。
有些人認為,生態旅游就是綠色旅游,于是不管自然環境和條件,盲目引進外來物種植樹造林,“改造自然”以迎合某些旅游者的需要,甚至做出將裸露的山體漆成綠色這樣的荒唐事。
其實,生態旅游提倡的是盡可能地減少人為對自然環境的干擾,最大限度地保護自然區域的“原始狀態”,自然與文化一樣,也應該保持多樣性和多樣化。例如荒漠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是長期在各種自然力的影響下逐漸形成的。我們人類能做的只是防止因我們不當的土地利用使荒漠范圍擴大化,即“荒漠化”。因此,荒漠景觀是一種美學,也是生態旅游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應該盡可能地減少人為干預,保持完整的荒漠生態系統。筆者以為,只要是自然的,就是美麗的,這才是生態旅游的真諦。
(作者系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