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的“變臉”
有些城市規劃經常“變臉”,有些廣場等公共場所,墮意改建擴建,造成損失,帶來諸多負面影響。
為什會造成這種“朝建夕拆”的現象呢?據我了解,大體上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目光短淺,缺少長遠發展的方略,“規劃”出爐沒多久就已經落后時代了;
二是境內經濟條件有限,手頭太緊,只能按照窮家底訂“小家子規劃”,有一個市的一座橋,十年內加寬了兩回,不是缺乏預見,而是缺乏實力;
三是換一屆領導城市規劃變一回“臉”,尤其主管城建的頭頭,若是不比上一屆出點花樣,就像沒有作為似的,還有凡城建都是工程,換幾條街的路燈、護攔,也要一筆可觀的資金,包給親戚朋友也好,從工程中撈點回扣也好,既得了實惠,又有了政績。也可能還有其它原因,太細的情形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我以為城市規劃要論證現實,放眼發展,保持傳統,突出特點,不要把本來千姿百態,各具特色的城市,都打扮得“千城一面”,你下了火車,下了飛機,到了一個沒來過的地方,卻看不見什么是這座城市的標志性建筑,所有城市都像一個媽生的,模樣長得差不多,你甚至不知道自己身在哪一個城市。
城市規劃也要分階段實施,有近期、中期和遠景,近期、中期的發展,都應該以不防礙遠景建設為原則。一旦城市規劃得到市民和專家認可,就要以人大立法的方式,使城市規化得到法律的認定,這才能改變換一屆領導,城市規劃就變一回“臉”的隨意性。城市的發展建設,也要實行法治,杜絕人治。
編輯:roy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