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稱承攬園林工程 “李鬼”被判賠2.8萬
2009-11-17 19:33:27 作者:劉艷新 來源:東楚晚報 瀏覽次數:
大冶男子盛某見大冶一古建公司在外地比較有名氣,便以該公司的名義到山東承攬工程,并私刻該公司的公章。昨日,記者從市中院獲悉,盛某因侵犯企業名稱權,被判處賠償該公司2.8萬元。
2007年9月24日,盛某以大冶市殷祖古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名義與山東雪山生態旅游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并加蓋了私刻的印章,承接山東雪山生態旅游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的大雄寶殿建設工程,隨后組織人員施工。
湖北殷祖古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原大冶市殷祖古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得知這一情況后,于今年6月29日將盛某告上法院。
市中院審理認為,大冶市殷祖古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7月登記注冊成立,該公司于2008年4月變更為湖北殷祖古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盛某冒充他人公司名義在外地承攬工程,其行為侵犯了他人的企業名稱權,屬不正當競爭,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近日,市中院作出判決,由盛某賠償湖北殷祖古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經濟損失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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