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徐匯區區長“自罰”說開去
認真履行職責,勇于擔當責任,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證。區內公園違規占綠被摘牌,固然有基層落實不好的問題,也有機關部門跟蹤督導不力的問題。區長帶頭“連坐”自罰,不是無原則的攬過,而是讓大家通過被罰,反思自己擔負的責任,“給自己、也給各級領導敲警鐘。”這種對問題敢于正視、勇于負責的精神,值得我們稱道。
現實中,有的領導對待問題和失誤,卻往往不是這樣。要么文過飾非,要么互相推諉,極力推卸責任。正如小平同志曾批評過的一種現象:“名曰集體負責,實際上等于無人負責。一項工作布置之后,落實了沒有,無人過問,結果好壞,誰也不管。”一個地方發展滯后,工作上不去,群眾有怨言,干部缺乏責任擔當是一個重要原因。
擔當,是一種覺悟、一種境界。“推一推動一動,不推不動;抽一鞭子才動,不抽不動”,這不是擔當。擔當,如古人所說,“在其位,謀其政;行其權,盡其責”,也如溫總理所倡導的那樣,“事不避難,勇于擔當”。
在這方面,偉人周總理早為我們做出了榜樣。1954年7月,周總理出席日內瓦會議。在最后宣言通過的那天,周總理囑咐當時的新華社記者在宿舍里等待最后宣言的通過,每通過一段就交給電臺向北京發一段。由于記者的疏忽,被剪成一段一段的原稿有的被風吹走了,結果發回的電文少了幾段。問題出現后,周總理雖然非常生氣,但盡快做了彌補工作。在向中央的電報里,周總理只字未提記者,只說他自己應負失職之責,請中央給予處分。電文漏發與周總理其實并沒有多大關系,但他不僅沒有推卸責任,反而主動承擔責任,其境界之高,令人贊嘆。
責任之重,需要承擔。無論是上海徐匯區區長“自罰”,還是周總理替記者擔責,都體現了一種擔當的精神。筆者認為,領導,就是責任!權力越大,責任就越重;只知有權,不知有責,用不好權力,也當不好領導。
編輯: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