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損害綠化成果及綠化設施 最高可罰500元
2009-12-04 19:17:55 作者:夏命群 來源:京華時報 瀏覽次數:
記者昨天從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獲悉,《北京市綠化條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明年3月1日起實施。
條例規定,任何人或單位禁止在樹木旁或綠地內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廢棄物;不得損毀樹木、花草及綠化設施;不得在樹木或者綠化設施上懸掛廣告牌或者其他物品;更不得在綠地內取土、搭建構筑物,用火和燒烤。“違反規定造成較嚴重后果的將被處以最高500元的罰款”,市園林專家表示,一旦發現損害綠化成果及綠化設施的,情節較輕的,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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