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第六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的通知
建城[2009]277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重慶市園林事業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總后營房部工程局:
經有關城市人民政府申報,所在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審查推薦,按照《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建城[2005]16號)規定,經研究,批準浙江省臺州市鑒洋湖城市濕地公園、河南省平頂山市平西湖城市濕地公園、河南省平頂山市白鷺洲城市濕地公園、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城市濕地公園、甘肅省張掖市城北城市濕地公園、遼寧省鐵嶺市蓮花湖城市濕地公園、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群力城市濕地公園等7處濕地公園為第六批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希望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堅持“重在保護、生態優先、合理利用、良性發展”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建立健全保護管理機構,按照《城市濕地公園規劃設計導則(試行)》(建城[2005]97號)編制保護規劃,劃定保護范圍,設立界碑、標牌,劃定綠線,搞好資源監測,建立相關的地方保護法規,嚴格保護管理。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對國家城市濕地公園進行檢查和跟蹤監督,切實做好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維護好濕地生態系統的生態特性、基本功能和生態平衡,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編輯: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