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雨水再利用政策環境最關鍵
雨水,珍貴的自然資源,自然界水循環系統重要的一環。隨著用水緊張問題日趨凸顯,雨水再利用在城市建設和日常生活的“出鏡率”也日趨增高。盡管相關信息頻頻見諸各類媒體,但是雨水再利用在國內普及情況并不理想。雨水再利用包括哪些應用形式?如何才能讓其得以快速推廣以緩解城市缺水困境?記者就此采訪了業內專家。
應用形式多樣化 力爭實現“零排放”
雨水再利用技術是針對屋頂、道路、庭院、廣場、綠地等,不同下墊面所產生的降雨徑流,采取相應的措施,或收集利用,或滲入地下,以達到充分利用雨水資源、提高環境自凈能力、改善園區生態環境、減少外排流量、減輕區域洪水壓力的目的,寓資源利用于災害防范之中的系統工程。
北京園林科學研究所李芳博士多年從事雨水再利用課題研究,她指出,城市雨水利用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儲水池、屋頂花園、濕地、低勢綠地、透水路面、透水水溝以及專業設備等,分為自然、人工兩大類別。借助上述措施,雨水徑流被滲入地下,或收集、處理后,儲存到蓄水池用于澆灌綠地、沖洗廁所、洗車、消防、市政雜用等。如果還有多余的雨水,則進入市政排水管網,減輕城市防洪和排水系統壓力。
專家認為,理想的雨水再利用狀態就是實現“零排放”。“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學系教授廖朝軒指出,目前生態社區建設理念在臺灣很受歡迎,其中一條重要標準就是自產能源自我利用,最小程度消耗外部資源。“項目建設前,設計人員會到現場進行勘察,收集該區域常年降雨情況、水文、地文等資料,并以此為標準進行規劃設計,確保建設后仍舊保持該區域開發前的雨水流出狀態。建設區內的雨水將通過多種形式被收集再利用,力爭實現零排放,在充分利用資源的同時,保證場地內外水循環生態系統不被破壞。”
上海意格環境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副總裁黃仕倩指出,憑借位置優勢,屋頂花園可以看作是第一層面的雨水收集設施。而結合開發商對居住區水景的需求,人工湖、雨水花園也是雨水再利用的絕佳形式。“以類似濕地的形式設計人工湖和雨水花園,既能為居住環境增添自然優美的景致,還可收集儲存雨水。雨水不僅可以為人工湖蒸發進行補水,還可作為綠地澆灌水源,同時可視人工湖為蓄洪池使用。當汛期來臨,在常水位到高水位間的雨水可滲入及補充地下水層;水位超過人工湖高點溢水口時,湖水就會從溢水口進入市政管網,從而減小管道壓力。”
政府機構巧推動 潛在價值被開發
相對于國內而言,雨水再利用在歐美、日本等國發展較早,配套政策制定及設施開發更為全面。德國污水聯合會(ATV)和1995年成立非盈利的雨水利用專業協會,積極致力于管理城市雨水的排放和處理,組織協調雨水利用技術的研究開發,制定相關的技術指南、法規、政策,以及促進雨水利用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產業化,使德國的城市雨水利用技術幾年上了一個臺階。為了鼓勵雨水再利用,德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如新建小區之前,無論是工業、商業還是居民小區,均要設計雨水利用設施。若無相關設施,政府將征收雨水排放設施費和雨水排放費。黃仕倩介紹說,按照規定,該筆費用與建筑占地面積掛鉤,這對于開發商而言可是一筆不小的支出。為此,他們積極采取各項措施,如興建屋頂花園、設置蓄水池等,力爭實現雨水“零排放”。
廖朝軒表示,日本是個水資源比較缺乏的國家。早在1980年,日本建設省就開始推行雨水貯留滲透計劃。1988年還成立了“日本雨水貯留滲透技術協會”。1992年,日本頒布“第二代城市下水總體規劃”,正式將雨水滲溝、滲塘及透水地面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要求新建和改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群必須設置雨水就地下滲設施。“東京有一座相撲館,每天用水量達300立方米,其中一半用于沖廁所。這些水的大部分是利用大屋頂收集到的雨水。”廖朝軒說,精明的日本商人還發現,水在阿拉伯國家是貴重的商品,便著手向阿拉伯國家出口雨水,從而標志著雨水利用已經在日本具有獨特的價值。“第一個向日本購買雨水的國家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該國每年的雨水進口量大約為2000萬立方米。由此可見,雨水再利用不僅具有良好的生態效益,還能創造不菲的經濟效益。”
處罰機制須調整 公眾參與力量大
雨水再利用要得到很好的推廣,政府扮演的角色可謂舉足輕重。李芳告訴記者,借鑒國外先進經驗不難發現,嚴格細致的獎懲制度和技術規范為推進雨水再利用創造了良好的環境。與此同時,配套的資助措施也減少了開發商和公眾的前期投入負擔,使其得以快速普及。“當然,加強雨水再利用相關課題研究,提高雨水利用效率、拓寬應用領域也必不可少。”
政府發揮主導作用的觀點,也得到黃仕倩和廖朝軒的認可。黃仕倩強調說,盡管北京、深圳、上海、昆明等地出臺了與雨水再利用相關的政策法規,但很多制度過于宏觀、抽象,對于具體實施細節沒有明確規定,處罰條例中幾萬、十幾萬元的罰金對于開發商而言更是“不疼不癢”,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另外,由于少有企業針對雨水再利用研發相關設施產品,也導致那些有意愿的開發商、居民難以如愿。“政府可以建立雨水排污費制度,按照雨水排出量或徑流中污染物總量收取環境資源費。對于違規操作者,可以加大一次性處罰力度,或實行多次處罰。”黃仕倩說。
除了在政策、資金上予以扶持,廖朝軒認為,提高公眾參與度同樣重要。他說,在臺灣,當地管理機構會在社區、公共場所設立雨水再利用示范點,在學校、公園、機關不定期舉辦說明會,發放雨水再利用知識手冊,向公眾傳播相關理論知識,傳授簡便易行的雨水再利用方法,鼓勵市民DIY雨水收集設備。在這一過程中,相關市場也被慢慢培養起來,自然就有企業投身雨水再利用設施開發工作了。
編輯:Agg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