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碎城市建設“折騰有理”的破旗
武漢馬湖新村小區400多套入住不足5年的還建房面臨拆除,當地街道辦稱,土地有限,將建高樓安置更多村民,業主質疑“浪費資源”,當地政府稱不是浪費資源。
最早的入住不到5年,許多居民還沒來得及裝修,甚至還沒有住進去,現在卻又要拆遷了,400多戶居民面臨再次搬家,等待還建,這豈不是標準的“瞎折騰”?
但是官員卻說折騰有理,道理有二:一是城中村建設調整了規劃;二是經濟效益合理,還建不要老百姓掏錢。真是建也有理,拆也有理,反正是權大有理,官員都是“常有理”。
記得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大會上曾經提出“不折騰”,這一民間口語進入領導講話曾經引起媒體贊譽,更因為“不折騰”三字擊中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要害。而武漢這起“新房拆遷”卻讓我們見識了一個“折騰有理”的樣本。
應該說,以上兩條“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2003年決定建的別墅,到2007年就決定要拆,是2003年違反規劃,還是2007年修改了規劃?如此“規劃不如變化”是否合法?誰對規劃改變負責?誰對造成的損失負責?是否應該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至于說“全部是開發商承擔拆遷還建費用”,也是土地的價值到了開發商口袋里,那“犧牲”的400多套別墅的價值,也是納稅人的財產,就這么被敗家子搞光了。
《城鄉規劃法》得不到執行,城建規劃依然朝令夕改,居然不是問題,也不是恥辱,反而成為官員“折騰”的大旗,真是荒唐得可以。而如此做法并非武漢一家,諸多城市都是這么“折騰”的。福州史上最短命小學祥坂小學使用不到兩年就要被拆除,不也是那個地方將建沿江中央商務區?
看來,城市建設中如何落實總書記“不折騰”的要求,首先就得推倒“折騰有理論”,扯碎官員打出的破旗。當然,這還不夠,還要限制官員隨意折騰的權力,追究官員折騰的責任,而最重要的是,不能總由官員說了算,也得聽聽老百姓的。
編輯:roy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