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濕地:如何打贏“三贏”的戰爭
“目前在國家層面還沒有專門的濕地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這是一個缺失。”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主任馬廣仁認為,目前濕地保護管理工作最重要、最關鍵、最帶有根本性的,就是要出臺一部國家層面的濕地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
他透露:“目前,我們也正在做這個工作,也在向國務院法制辦匯報這項工作。”
需轉變“作戰方略”
今年“兩會”期間,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致公黨中央等都提出了有關保護濕地的建議和提案。
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題為《關于盡快出臺〈濕地保護條例〉的提案》指出,我國許多濕地資源和功能遭到嚴重破壞,主要是因為我國濕地的法規不健全。
據介紹,我國目前尚沒有一部關于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綜合性專門法規,保護濕地的一些規定零散出現在《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水法》、《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缺乏針對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不能滿足濕地保護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
“現有法律法規過多偏向濕地經濟功能的開發利用,無法滿足保護濕地生態功能的需要。”上述提案稱,一些單行法規不僅不能起到保護濕地生態功能的作用,還可能通過促進濕地的過度利用而加劇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衰退。
致公黨中央的《加強濕地保護與恢復,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建議,對現行的搶救性保護濕地政策提出了質疑。
建議認為,這一政策一方面限制和規范生活在濕地區域或周邊人群的生產生活方式,造成其收入和生活水平受到一定損失;另一方面讓濕地保護管理機構和相關利益者承擔了保護濕地和生產濕地效益的大部分成本。
致公黨中央建議,有關部門應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和中央林業工作會議精神,從濕地具有重要的多種服務功能和提供公共產品的屬性出發,盡快建立起一套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通過公共財政投入,對濕地保護管理機構的管護經費等給予補助,對濕地范圍內,因保護濕地而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相關利益者給予適當補償。
據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透露,國家目前正加快推進濕地保護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濕地開發利用行政許可、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濕地征占用和破壞的經濟補償及懲罰制度,并逐步推行濕地生態功能服務價值成本化和有償使用,建立起公共財政支撐和市場調節并舉的濕地保護經濟和財稅機制。
濕地保衛戰的“利益”
事實上,一個成功的濕地保衛“戰役”,一定是自然、社會與經濟效益“三贏”的范例。
《上海濕地系統規劃編制研究報告》認為,濕地的保護不僅能調節氣候、防災抗災、凈化水質、保護生物多樣性,其保護性的開發也可以增加人們的生活福利,帶動地方經濟實現結構性調整,培養第三產業新的增長點。
復旦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趙斌表示,合理利用濕地的資源不僅可以促進保護區和周邊社區經濟的發展,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濕地保護和管理所需要的經費,這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是可行的,并且該方式在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國獲得了一定的成效。
上述研究報告認為,上海濕地擁有豐富的野生經濟動植物資源,在保護第一的前提下,適當開展多種經營活動,既可提高保護區自身經濟實力,又可為提高周邊地區居民生活水平、促進其他產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濕地保護可以產生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
在直接效益方面,沿海濕地寬闊,灘涂生物資源非常豐富,品種有160余種,可發展多種水產品的養殖。在杭州灣漕涇?缺到張家厙一帶由于海水鹽度相對較高,灘涂上有1.6平方公里的對蝦養殖基地。在鹽度較低的長江口灘涂可開辟面積80多平方公里進行淡水養殖。
從間接經濟效益的角度來看,上海濕地良好的生態系統,不僅可提供優質的直接飲用水,而且還為保護區周邊地區的工業發展提供大量的優質水源。
但報告同時指出,由于目前我國對濕地開展創收工作缺乏強有力的行政與市場管理、行業指導和相關法律法規,因此無法規范管理一系列問題:如濕地境內哪些資源可以利用,以何種方式利用;濕地管理機構如何創收,同時確保保護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如何管理和使用濕地的保護性開發創收所得;如何通過濕地的保護性開發創收工作來帶動周邊社區經濟的發展等等。
記者在長江三角洲某地采訪時發現,創收活動的不規范導致有的濕地管理機構在對濕地資源進行開發的時候,過分注重單純的經濟效益。
在某個以“生態村”命名的村落,大量的濕地被占用、開發,不僅飯館林立,還增加了許多游戲項目,如碰碰車、過山車等。而所謂的風力發電機、太陽能光伏發電設備早已損壞,無人過問。
“在我們國家,大面積的濕地都是通過建立不同級別的保護區加以保護的。”馬廣仁說。據國家林業局此前公布的數字,截止到2008年底,全國已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553處、國家濕地公園38處、國際重要濕地36處,49%的自然濕地得到了有效保護。
“但對于那些面積較小、人為干擾較大、破碎化較嚴重的濕地,特別是位于城鎮周邊的濕地,采取什么樣的保護方式仍值得探索。”馬廣仁告訴記者,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曾提出,要通過建立濕地公園這種方式加強保護管理,擴大濕地保護面積,提高濕地保護的成效。
“正是由于國辦通知有明確的要求,所以從2005年開始,我們就在全國開展建立濕地公園的工作。目前大約有200多處,其中國家級的100處。”但馬廣仁承認,由于我國濕地保護法律法規缺失,濕地植被一旦遭到破壞,鳥類受到影響,沒有一個處罰辦法。如新《水滸傳》攝制組進入黃河濕地后,影響了候鳥棲息,破壞了濕地植被,最終也只是公開道歉了事。
編輯:Agg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