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項目負責人審核的主要內容:
1.各專業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了咨詢合同約定的全部內容,其深度是否達到合同要求和滿足使用要求;
2.咨詢過程是否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咨詢方法運用是否恰當,提交的技術文件和相關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3.初步成果采用的各種規范、技術經濟標準、經濟參數、計算分析公式、計價依據是否正確、一致;
4.檢驗關鍵性的計算結果和數據間、不同專業間的相互關系;
5.了解有關當事人對初步結果的分歧意見及其產生原因,對分歧意見進行分析、判斷和選擇;
6.初步成果格式是否規范,技術文件和相關附件是否完整,表述是否嚴謹、清晰;
7.對《造價咨詢成果質量控制流程單》自校意見進行復核或提出解決方案。
第十四條項目負責人發現初步成果有不準確、不完整、不可靠或錯誤之處,應在流程單審核記錄表中記錄審核意見。并在意見欄中簽名后將流程單返回專業咨詢員,督促專業咨詢員修改、完善。
第十五條項目負責人審核確認專業咨詢員修改完善后咨詢成果無誤后,將未決事項和需要提請上一級復核人員重點審核的問題在流程表意見欄中記錄、簽名。應說明而未說明的,項目負責人負直接責任。
第十六條項目負責人將咨詢成果文件、技術文件、相關附件和《造價咨詢成果質量控制流轉表》提交技術負責人復核。
第十七條技術負責人是指根據《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49號令)設置的,領導咨詢單位技術工作的專職注冊造價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負責對本單位出具的咨詢成果質量承擔最終審核責任。
第十八條技術負責人復核主要內容:
1.送審咨詢成果是否經過項目負責人詳細審核;
2.項目負責人對初步成果進行的調整、糾正、補充是否恰當和準確;
3.對可行性研究和投資評估咨詢項目中的投資風險因素及其潛在風險區域是否充分考慮并進行重點審核;
4.檢驗關鍵性的計算結果,對當事人分歧意見較大的結論意見進行重點復核;
5.項目負責人在流程表中提請審核的重點問題及處理意見是否恰當;
6.對未決事項作出技術決策;
7.咨詢報告書結論是否客觀、公正,表述是否嚴謹、清晰,是否滿足委托合同約定的要求;
8.對咨詢成果可能產生的執業風險是否予以充分考慮,是否有規避措施。
第十九條技術負責人如發現報告書草稿及相關文件有不準確、不完整、不可靠或錯誤之處,應責成和督促項目負責人予以修改、補充和完善。必要時可召集項目咨詢人員共同商定終審意見。
第二十條技術負責人與項目負責人、專業咨詢員對咨詢成果存在較大分歧意見的,由本單位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商定。
第二十一條技術負責人簽署終審意見后,將咨詢成果文件、技術文件和相關附件提交咨詢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發。
最新評論: |
![]() 滴灌工程項目投 |
中國風景園林網版權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www.wewon1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