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夭 中國建筑究竟怎么了?
“短命建筑”源于GDP崇拜
中國的建筑物壽命短,僅持續25-30年,筆者以為根本原因還是一些地方政府的GDP情結所致,也與一些地方扭曲的發展觀念有關。對此,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有過精辟論述,他針對個別城市的盲目發展和拆遷改造告誡稱:比如一些城市,建一座橋,這是GDP;把這座橋拆了又是GDP;重新再建橋還是GDP。就這樣,在一座橋上干了三次GDP,浪費了大量社會資源,但真正形成的財富就那么一筆。客觀地說,類似這樣“拆了建,建了拆”、換取GDP發展的地方不在少數,因此而“短命”的建筑物、城市設施更是比比皆是。
日前,又有一例佐證。揚州市政府決定對小區拆遷改造,在居民百姓不知情的情況下“二次賣地”,政府獲得了20億元的巨額收益,但剛剛使用數年的住宅小區卻淪為了“短命建筑”。眾所周知的是,大多數城市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有不少城區老建筑、居民小區,但在近些年來的城市擴張、改造過程中,被拆遷改造,算一算時間,也就是約三十年。可以說,真正導致我國城市建筑短命的主要根源,還是個別城市的發展誤區所致,與所謂的建筑質量是否過關,關系并不太密切。
當然,我們也不否認個別城市、個別地方的“短命建筑”也的確是因為建筑質量不合格所致。如被人詬病的“樓脆脆”、“樓歪歪”、“橋糊糊”之類的“短命建筑”,但也必須看到,因建筑質量原因而短命的建筑在被拆除的建筑總量中,只是占了極小的比例,甚至可以說是微乎其微的比例。而且毋庸置疑的是,個別開發商急功近利糊弄消費者,根子上還與監管不力有關。
因此,解決我國城市建筑短命的問題,以及建筑短命所帶來的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問題,得找準城市發展過程中的真正“病根”。只要地方官員們能真正做到愛惜民力、物力成本,愛惜百姓的血汗錢,而不是為了所謂的GDP而搞什么“拆了建、建了拆”的把戲;另一方面又加強建筑質量監管,讓中國的建筑物屹立百年而不倒,并不是什么難事。
編輯:jus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