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獲原則通過
2010-08-17 23:52:47 作者:李曉萌 楊柳 來源:長江日報 瀏覽次數:
房地產開發商再不能隨意打綠色建筑的招牌虛假宣傳。16日獲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的《武漢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明文規定:未取得綠色建筑設計評價證書或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相關機構審查認可的項目,如果冒用綠色建筑名義進行宣傳,可處以1萬元罰款。
《辦法》同時強調,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綠色建筑商品房時,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所銷售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統計數據表明,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能耗水平是普通居住建筑的8-10倍。為此,我市特別規定了重點鼓勵其建成綠色建筑的對象:中心城區新建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遠城區新建單體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建筑面積4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
市政府將設立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用于獎勵和扶持建筑節能、綠色建筑技術與產品的研發、應用等。
編輯:daodao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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