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穗建計[2010]1127文件 |
招標類型: | 設計招標 |
地 區: | 廣東 |
工程名稱: | 廣東龍鳳地區太古倉、大阪倉周邊社區環境綜合整治景觀工程設計招標公告 |
招標單位: | 廣州市海珠區建設和園林綠化局 |
代理單位: | 廣州宏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投資規模: | 0.000萬元 |
建筑面積: | 0.000平方米 |
工程簡介: |
1.1 招標目的
1.1.1 為了獲得工程勘察設計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勘察設計方案及其勘察設計承包人。
1.2 項目概況
1.2.1 工程名稱:龍鳳地區太古倉、大阪倉周邊社區環境綜合整治景觀工程設計
1.2.2 工程位置: 海珠區龍鳳地區太古倉、大阪倉周邊地區 。
1.2.3 工程范圍:本工程主要對海珠區龍鳳地區太古倉、大阪倉周邊社區進行環境綜合整治,建筑立面整飾面積約為18.5萬平方米,景觀建設2.9萬平方米,三線整治約為2000米,工程造價為3900萬元。
1.2.4 規劃用地文件: 。
1.2.5 項目批準文件: 穗建計[2010]1127文件 。
1.2.6 資金來源: 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
1.2.7 投資總額:人民幣600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3900 萬元
1.2.8 招標內容:方案修改或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編制工程概算、現場指導與監督。
[注釋]招標內容可視工程具體情況刪除不需要的內容。根據具體項目的實際情況,合同范圍可增加和刪除及細化明確。
1.2.9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2010年 月,竣工日期為 2010 年 9 月。
1.3 前期服務機構
1.3.1 機構名稱:廣州市市政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 。
[注釋] 如果有前期服務機構,應公開披露其名稱。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的同時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前期參與的服務機構中標 |
報名條件: |
1.4 投標資格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或市政公用行業(道路工程)乙級或以上工程設計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或以上設計資質,或建筑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專業資質,或建筑裝飾專項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注釋] 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填寫。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在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
[注釋] 以交易服務機構網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5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資格。
[注釋] 從下列資格中選一項:
一級注冊建筑師。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
1.4.6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未實行注冊執業制度的專業,須具有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
1.5 購買招標文件
1.5.1 自本公告發出次日起5個工作日的最后兩個工作日,即 2010 年9 月 7 日至 2010 年 9 月 8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請人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投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標報名費 100 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開具發票。投標報名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5.1.1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1.2注冊執業證書(未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可用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代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份,表格可從www.gzzb.gd.cn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1.5.1.5廣州地區勘察設計企業備案證及資質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1.5.1.6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 500 元,售后不退。
1.5.2 申請人報名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報名,或者向監督機構投訴。
1.5.3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后,請派人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廣東省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的CA USB Key數字證書(咨詢電話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標人能使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設計遠程評標服務系統傳送電子投標文件。
1.6 現場考察
1.6.1 集合時間: 。
1.6.2 集合地點: 。
1.7 費用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應嚴格按照國家收費標準執行,根據工程項目類別或復雜程度確定工作量,取定相應的工程復雜系數、難度系數和附加系數,如精裝修、弱電智能化、園林綠化等專項工程設計工作應分列,單獨計算設計費。
1.7.1 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130.8萬元,具體按實際工程設計造價進行結算,并以財政部門結算批準為準。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5%,方案設計費不下浮為人民幣 6.54萬元,全部用于投標經濟補償,分配辦法如下:
給予評審排序第1名的投標人 2.616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40%);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標人1.962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30%);
其余投標人費用自理。
全部方案設計補償費均包含在設計費內。由中標人在設計費中對2至3名投標人的設計方案給以補償。
[注釋] 工程設計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階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復雜程度表。
1.7.2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95 %,設計費浮動幅度為 下浮20 %,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注釋]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100%-方案設計階段的比例。設計費浮動幅度上下浮動不超過20%,由招標人在本公告中確定。
1.7.3 巖土工程勘探費用,按照承發包雙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投標時暫由投標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標綜合包干單價結算,該單價已包括所有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巖土工程勘探費用中標綜合包干單價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 |
報名期限: | 2010-9-1|2010-9-8 |
聯 系 人: | |
聯系電話: | 020-84103165 |
聯系傳真: | 020-84426268 |
聯系地址: | 廣州市濱江東路遠安新街49號三樓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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