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立法保護拉薩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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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古城保護,彰顯城市個性,激發城市活力,對促進拉薩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升城市品質和老百姓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在拉薩市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拉薩市人大代表、拉薩市文化局局長洛嘎建議,拉薩市應該立法對古城進行保護。
拉薩老城區
56處古建筑掛牌保護
拉薩是我國首批24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到目前為止,拉薩老城區掛牌保護的古建筑有56處。“拉薩憑什么在世界上有很高的知名度?”洛嘎說,不僅因為它近3700米的海拔高度,還因為它1300年的歷史留下的文化遺跡以及宗教氛圍,這才是拉薩作為歷史文化名城獨樹一幟的地方。
據了解,拉薩老城區的保護包括名人住宅,如舊時西藏影響力較大的貴族、活佛住宅;近代清朝駐西藏大臣的官邸和衙門所在地;舊時西藏地方郵政等。現代的有革命文物,如18軍進藏領導駐地等。
洛嘎告訴記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來拉薩考察的時候,曾限定老城區轉經路內環建筑高不超過8米,外圍建筑高不超過12米,靠近江蘇路、清真寺處建筑高不超過16米。“但如今,許多新修的建筑已經超出了這個標準。如果我們現在不做好整體規劃,不重視老城區的保護,再過若干年,拉薩什么都沒有了,還能靠什么吸引世人?”洛嘎說。
通過立法
有效保護老城區
在一位石雕收藏家的提醒下,洛嘎專門利用休息時間繞著拉薩的山邊走了一圈。“因為修路等原因,唐代石雕、石刻被大量毀壞。據說附近縣城也有類似的情況。這些都是不可再生的寶貝呀!”洛嘎表情凝重地說。
如何進一步彰顯城市獨特的個性和魅力,如何在保護好老城的前提下進行古城開發,這是城市管理者和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我們現在想做的,就是起草一個《老城區保護方案》,由拉薩市人大立法進行保護。只有通過法律的形式,老城區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洛嘎說,沒有民族文化特點和失去厚重文化底蘊的城市是沒有“生命”的城市,簡單的復制和粗糙的模仿已經證明是失敗的城市發展模式,這是拉薩當前和未來發展過程中尤其值得思考和借鑒的。
編輯:an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