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穗開發改函[2011]134號
招標類型: 設計招標
地 區: 廣東
工程名稱:廣東廣州市蘿崗區九龍大道與廣汕路路口改造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建設中心 代理單位: 廣州市見智咨詢有限公司 投資規模: 0.000萬元 建筑面積: 0.000平方米 工程簡介:
1.1 招標目的
1.1.1 為了獲得工程勘察設計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勘察設計方案及其勘察設計承包人。
1.2 項目概況
1.2.1 工程名稱:九龍大道與廣汕路路口改造勘察設計
1.2.2 工程位置:廣州市蘿崗區
1.2.3 工程范圍: 建設一座立交,包含九龍大道上跨廣汕路跨線橋一座或廣汕路下穿九龍大道隧道一座(具體以規劃批復為準),以及地面道路、交通、通信、電力、照明、綠化及其它市政管線等附屬設施改造。
1.2.4 規劃用地文件:
1.2.5 項目批準文件: 穗開發改函[2011]134號
1.2.6 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1.2.7 投資總額:人民幣約 28486.6 萬元。其中,工程建安費用限額:人民幣約 23000 萬元;
1.2.8 招標內容: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詳細勘察、工程測量等)、方案修改或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編制工程概算、編制施工圖工程量清單、現場指導與監督。
[注釋]招標內容可視工程具體情況刪除不需要的內容。根據具體項目的實際情況,合同范圍可增加和刪除及細化明確。
1.2.9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2011 年 10 月,竣工日期為 2012 年 12 月。
1.3 前期服務機構
1.3.1 機構名稱: 無
[注釋] 如果有前期服務機構,應公開披露其名稱。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的同時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前期參與的服務機構中標無效。
報名條件:
1.4 投標資格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
1.4.2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公用行業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或市政行業(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證書(主項資質);并同時具備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專業類(測量、巖土工程)甲級工程勘察資質證書(副項資質);(不具備副項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與具備副項資質證書的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
[注釋] 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填寫。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內地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在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
[注釋] 以交易服務機構網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5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道橋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資格。
1.4.6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未實行注冊執業制度的專業,須具有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
1.4.7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廣州開發區不良記錄的單位或個人報名,不良記錄具體名單以接受報名時蘿崗區建設和環境管理局網站上公布名單為準。
1.4.8關于聯合體投標
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聯合體的主體單位必須是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市政公用行業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道路工程、橋梁工程)甲級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
1.5 購買招標文件
1.5.1 自本公告發出次日起5個工作日的最后兩個工作日,即201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請人委派項目負責人親自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發區、蘿崗區交易部(廣州開發區志誠大道302號融匯大廈10樓),投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標報名費100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開具發票。投標報名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5.1.1 企業(或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5.1.2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5.1.3項目負責人注冊執業證書(未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可用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代替)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1.5.1.4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2、3)一式三份。
1.5.1.5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份,表格可從www.gzzb.gd.cn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1.5.1.6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500 元,由收款機構開具發票。
1.5.2 申請人報名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報名,或者向監督機構投訴。
1.6 資格審核
1.6.1投標報名截止后,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按照投標資格第1.4.1條至1.4.4條核對投標申請人資格情況,如果實質上不符合資格,可以取消其投標資格。
1.6.2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將審核合格的正式投標人名單送招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1.7 現場考察
1.7.1 集合時間:另行通知。
1.7.2 集合地點:另行通知。
1.6 現場考察
1.6.1 集合時間:另行通知。
1.6.2 集合地點:另行通知。
1.7 費用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應嚴格按照國家收費標準執行,根據工程項目類別或復雜程度確定工作量,取定相應的工程復雜系數、難度系數和附加系數,如道路、隧道、橋梁、排水等專項工程設計工作應分列,單獨計算設計費。
1.7.1 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 639.88萬元(按本工程建安費 23000萬元為基數, 專業調整系數,橋梁、隧道專業定為1.1,道路、交通專業定為0.9,其它專業定為1.0;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定為1.0,附加調整系數定為1.0,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系數。設計費浮動幅度為下浮20 %,全部支付給中標人,設計費計費額為經有關部門審定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與工器具購置費和聯合試運轉費之和,此部分計費額不另行調整。最終結算以有關部門或其授權委托單位審定金額為準。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 %,部分設計費用于投標經濟補償,分配辦法如下:
給予評審排序第1名的投標人 5 萬元;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標人 3 萬元;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4至5名的投標人 2 萬元;
其余投標人費用自理,投標經濟補償金由中標人在設計費中直接支付給相應的投標人,如因規劃建設原因取消本項目實施,中標人未開展實際性工作,招標人對中標人按上述標準補償外,不另再補償。
[注釋] 工程設計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階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復雜程度表。
1.7.2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100 %,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報名期限: 2011-4-20|2011-4-26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020)87601025、13416149183 聯系傳真: 020)87609797 聯系地址: 廣州市環市東路498號柏麗商業中心24C 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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