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小云:加強城市綠化管理 保護生態環境
《汕頭經濟特區城市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1年10月31日經汕頭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批準,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為準確理解條例的立法精神和內容,推動條例的貫徹實施,日前本報記者采訪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吳小云。
問:請您介紹一下條例出臺的背景?
答:汕頭經濟特區成立30年來,城市綠化事業發展很快。但近年來,我市的綠化工作也遇到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1999年市政府制定的《汕頭經濟特區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已明顯與我市城市綠化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隨著國家建設用地政策的調整、特區擴圍以及我市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運用特區立法權,制定適合汕頭經濟特區實際的城市綠化條例,把我市建設國家園林城市的經驗做法通過立法固定下來是十分必要的。2010年初,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就將該立法項目列入年度立法計劃,經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2011年10月31日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了條例,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規范我市城市綠化建設,加強城市綠化管理,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鞏固和發展已經取得的綠化成果。
問:請您介紹一下條例的意義和主要內容。
答:城市綠化事業作為宜居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城市綠化是城市精神文明和整體形象的窗口,與人民群眾利益息息相關,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和管理,促進城市綠化事業的發展,對于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美化生活環境,增進人民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條例》共設五章五十九條,以發展城市綠化事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建設宜居城市,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為立法目的,從綠化工作的原則、綠化工作的管理體制、綠化的規劃與建設、綠化的管理與保護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將我市城市綠化活動納入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軌道。
問:條例對適用范圍的規定有何特色?
答:中央提出要逐步消除二元結構,促進城鄉一體化建立,綠化條例是一部實際意義上的城鄉統籌條例。鑒于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已將“城市”和“鎮”分開,“城市”不再包括“建制鎮”,但規定城市和鎮都應編制城市綠化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為推動我市城鄉綠化建設一體化發展,條例將適用范圍確定為“城市、鎮規劃區”,并在條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本條例適用于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內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同時,條例第二條第二款明確森林、古樹名木、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條例將適應范圍擴大到所有的鎮,是為了使城鎮的綠化盡快趕上整體城市綠化建設的步伐,推動鎮向城市化發展,加快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
問:條例如何強化城市綠化規劃管理?
答:綠地系統規劃是我市綠化工作的龍頭,是本法規的重點內容。條例對綠地系統規劃編制主體、主要內容、編制程序等作出了規定。在城市綠化規劃方面,為加強城市綠化規劃編制工作,條例立足我市實際,要求城市總體規劃中要安排相應的綠化用地面積,城鄉規劃和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等要密切合作,共同編制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和城市綠地詳細規劃。同時,進一步規范對變更綠地系統規劃和城市綠地詳細規劃的規定,以防止規劃修改變更的隨意性,要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和城市綠地詳細規劃在批準后三十日內須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并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有利于強化監督實效。
問:條例對綠線的劃定和管理是如何規定的?
答:城市綠線的概念在我市是首次通過立法確定下來。城市綠線是指城市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包括已建成的綠地和規劃確定的綠地。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管理,是綠化工作的重要內容。條例規定了綠線管理制度,要求城鄉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城市綠化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綠地規劃,對已建成的城市綠地和規劃預留的城市綠地劃定城市各類綠地范圍控制線。城市各類綠地實行綠線控制,依法劃定的綠線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綠線內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進行與園林綠化不相關的建設。同時,明確規定綠線不得擅自調整,確需調整也不得減少規劃綠地的總量,因調整綠線減少的規劃綠地面積,應當予以補充落實。要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綠線檔案,城鄉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綠線調整后十日內將調整結果告知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
問:條例對綠化率指標和建設項目綠地率標準有何創新規定?
答:為促進實現建設生態市的發展目標,結合“十二五”規劃,條例對建設工程項目的綠地率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對建設項目配套綠化指標規定的時間較早,已經不能適應我市城市綠化發展的需要,特別是我市已是“國家園林城市”,而國家園林城市的綠化指標略高于《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并且各項綠化指標也會逐漸遞增。因此,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對綠地建設的主要指標和建設項目配套綠化用地面積占建設工程總用地面積比例的各項指標的規定,在《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規定的指標基礎上有所提高,這樣既能確保鞏固我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成果,又適應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的需求,同時考慮我市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中作為重點發展區域的實際,實行人居綠化指標從高、工業綠化指標從低的原則,從而體現了立法的前瞻性,發揮了引導、規范和保障的作用。這既結合汕頭的實際,又有利于我市城市綠化發展的要求,為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留下發展空間。
編輯:fengxiaolin
相關閱讀
城市綠化為什么不用韭菜?
近年來國家對環境的保護力度越來越大,大面積的植樹造林,在一定程度上對于環境的改善有很大幫助。特別是城市的綠化建設,綠化面積不斷擴大。各個城市的發展節奏非常快,到處都是高樓大廈,鋼筋混凝土結構。城市的街道上【詳細】
《2017年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發布
2017年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具有重大意義的一年,也是全面實施《【詳細】
習近平全國生態環保大會講話引起熱烈反響
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5月18日~19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詳細】
旅游經濟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根據這一精神,我們在發展旅游經濟時一定要堅持可持續【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