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業主花百萬元建屋頂“空中花園” 被指違建遭拆
搭建的是陽光房還是洗衣房?
雙方各持觀點
馮先生表示,他家建設空中花園是響應政府號召,并且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設計、試驗和示范,對環境和其他鄰居有益無害的項目。而且前前后后總共投入上百萬元,全是他家自己的積蓄。
被拆除后,楊女士和馮先生申請行政復議,要求撤銷處罰,但復議結果是維持原決定。
在城管部門看來,他們搭建的是陽光房、洗衣房,侵犯的是其他業主對樓頂的共用權。
濱江區城管執法出具的處罰決定書里是這樣描述的:經調查,早在2011年5月當事人就在其所有的住宅樓頂,建造陽光房和洗衣房。《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發出后,當事人仍然繼續復建,10月初在其樓頂閣樓西側露臺和消防疏散通道部位建造完工21平方米的建筑物,其中18平方米為鋼架結構的玻璃房,另3平方米為磚混結構洗衣房,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屬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
而楊女士一家認為,屋頂綠化工程并不是違章建筑,城管部門夸大事實,洗衣房其實僅是在廊架下面放置了一臺洗衣機,所謂的陽光房也只是在鋼構的紫藤下安置隔熱玻璃,并且嚴格按照規范,沒有超高超寬,絕大多數地方是綠化面積。
此外,他們認為有權認定小區內違建的只有規劃部門,城管部門自己認定,自己動手拆除是越權和濫用職權的行為。由于雙方堅持各自的觀點,法庭經過一上午的審理后,沒有當庭作出判決。
同小區只有當事人一家的“空中花園”被拆
在法庭上,馮先生提出,放眼濱江乃至杭城其他住宅屋頂,綠化陽光房比比皆是。如果這屬于違建,那么為什么不拆,單單拆除他家的?
庭審結束后,記者隨馮先生以及世界屋頂綠化協會兩位聯絡員,還有浙江大學生命科學院草坪花卉研究所的徐禮根所長,來到錢塘春曉小區。
馮先生的房子在13樓,是一套躍層商品房,上了樓頂后,可以看到樓頂種植著很多綠色植物,包括絲瓜、黃瓜、向日葵等,長勢不錯。馮先生解釋說,這是因為前兩天一直下雨,雨水充足。接下來天一熱,無人照料的話,這些植物肯定要枯萎。
“要是沒有強拆,就不用過多擔心天氣變化。”馮先生有些傷心地說。
在廊房頂部,散落著一些黑色的管子。徐禮根說,這些管子就是用于澆灌的噴霧系統管道,奧運會和世博會綠化都用到該系統。現在全都被拆毀了,真是很可惜。
順著馮先生手指的方面,大家看到,前后左右對面的樓頂都搭有和馮先生家一樣的陽光房,還種植了大量的綠色植物。馮先生說,那些陽光房都沒有他以前弄得那么好。
編輯:xiuj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