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擬修訂《綠化管理條例》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綠化
如果你捐資綠化,或者認養綠地、樹木等,你就享有這片綠地或樹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權。為了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綠化工作,擬修訂的《烏魯木齊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條例》中就增加了這一條內容。
8月28日,烏魯木齊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召開,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烏魯木齊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條例》(修訂草案)。
“每年都在搞綠化,但如何保證這些樹木、草地能夠很好地存活下去,是個值得考慮的問題。”在新疆都市報記者的采訪過程中,不少市民提出這樣的建議。為此,此次擬修訂的草案規定,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投資、捐資、認養等方式,參與城市綠化建設和養護。同時明確,城市綠地實行綠線管理制度,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各類綠地控制線(簡稱綠線),按規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另外,還對建設項目綠地做出新規定,其中新建、擴建、改建居住區和單位的綠地率不得低于35%。
同時對首府各類綠地的養護管理單位進行了明確: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產綠地由其經營單位負責;單位附屬綠地由該單位負責;居住區附屬綠地,實行管業管理的由業主或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其所在社區負責;鐵路、公路、干渠兩側和水庫周圍的綠地,由所屬單位負責;單位、個人承包營造的綠地,由承包者負責;建設工程范圍內綠地和樹木,在建設期內由建設單位負責。養護管理責任不清或者有爭議的綠地,由所在地區(縣)人民政府確定養護責任單位。
據烏市林業局(市園林管理局)局長翟勤盈介紹,目前首府建成區綠地面積12157.2公頃,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36%,綠地率達33%,人均公園綠地面積9平方米。
編輯:wenwei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