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召開,會議聽取了關于《江蘇省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條例(草案)》、《江蘇省禁毒條例(修訂草案)》、《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聽取了關于《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
同時,大會還聽取了省政府關于全省社區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的說明等。
昨天,《南京市老山景區保護條例》、《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提交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查批準。其中,《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中對城市建設中大樹的大修剪、移植、砍伐進行了明確規定。城市中的樹木,不論其所有權歸屬,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修剪、移植或者砍伐。需要大修剪、移植樹木的必須要進行申請。樹木移植后一年內未成活的,申請人應當在第一個綠化季節補植。
四種情況可申請移植樹
《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嚴格控制對城市樹木的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明確有四種情況可以申請大修剪和移植,分別是:因城市公共基礎建設需要的;嚴重影響相鄰建筑物采光、通風、通行的;對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設施構成威脅的;其他符合法定條件的情形等。
申請移植、砍伐十棵以上或者胸徑八十厘米以上的行道樹或者居住區樹木的,還應當提交當地相關居民的意見和綠化專家評審論證結論。申請批準后,樹木也不是想移哪里都可以,條例規定,經批準移植樹木的,申請人應當移植于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城市綠地,并對樹木所有權人進行補償。樹木移植后一年內未成活的,申請人應當在第一個綠化季節補植。
古樹嚴禁砍伐或擅自移植
古樹名木是城市歷史的見證者。《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中加強了對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古樹名木的生長,禁止砍伐或擅自移植、大修剪古樹名木。除了搶險救災外,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城市樹木,大修剪、移植古樹名木以及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施工單位應當在現場顯著位置設立公示牌進行公示,公示牌上應當注明批準機關、批準項目、批準期限以及監督電話等。
市區中已建成的面積在一萬平方米以上的綠地,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為永久性綠地,報人大常委會備案后,并向社會公布。永久性綠地不得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
最新評論: |
中國風景園林網版權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www.wewon1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