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態治理1000萬畝陡坡地
云南省將于2012-2020年完成陡坡地生態治理1000萬畝的目標。陡坡地生態治理重點治理全省25度以上陡坡地,城鎮面山、交通沿線、江河兩岸、湖庫周圍和水源涵養區等特殊生態脆弱區的陡坡地。
日前,云南省出臺了《關于實施陡坡地生態治理的意見》。《意見》提出2012-2020年完成陡坡地生態治理1000萬畝的目標。其中,積極爭取國家退耕地還林任務200萬畝,省自籌資金實施800萬畝。“十二五”期間實施400萬畝,“十三五”期間實施600萬畝。陡坡地生態治理將重點布局在烏蒙山區、藏區、邊疆民族地區、石漠化嚴重地區、重點流域沿岸等生態脆弱地區,在農戶自愿的前提下,重點治理全省25度以上陡坡地,城鎮面山、交通沿線、江河兩岸、湖庫周圍和水源涵養區等特殊生態脆弱區的陡坡地。
對于陡坡地生態治理生活補助費標準及發放方式,《意見》指出,按照每畝300元標準給予定額包干生活補助,并分兩次兌付。造林當年,經縣級林業部門檢查合格后,每畝兌現生態治理生活補助費200元;造林第3年驗收合格后,每畝再兌現100元生活補助費。生態治理生活補助費發放,由農戶實施的,通過“惠農一折通”直接發放給農戶;承包陡坡地實施生態治理的,必須與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陡坡地生態治理合同,在明確承包補償資金、林木收益等分配方式后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兌現;集體管理未承包到戶的陡坡地納入生態治理的,生活補助費先兌現給村民小組集體,再由村民小組集體商議分配方式。對實施陡坡地生態治理后的地塊納入林地管理、核發林權證,保障農戶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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