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貿學校校園建設項目勘察設計
1. 招標條件
福建工貿學校 的招標編號為 (2013)建融招字第016號 的 福建工貿學校校園建設項目勘察設計 項目 已由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閩發改社會函【2012】173號 文件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福建工貿學校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現決定對該項目的 勘察、設計 進行 公開 招標,選定 勘察、設計單位。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 福建工貿學校校園建設項目勘察設計 ;
2.2 建設地點: 福州鼓樓區洪山橋原厝23號(現福建工貿學校校址) ;
2.3 工程建設規模: 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1400平方米(其中學生公寓建筑面積5550m2,教學綜合樓建筑面積5850m2) ;
2.4 投資總額:人民幣 約為 4140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約為 3353 萬元 ;
2.5 招標類型: 勘察和概念性設計招標
2.6 招標范圍和內容
2.6.1 招標范圍: 校園總平面規劃調整、學生公寓(一)、教學綜合樓(一)的建筑單體,校區室外工程(含田徑場、藍排球場、道路、邊坡、園林綠化、強弱電、給排水配套等校 園市政基礎設施 )及 工程勘察。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后續設計服務、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圖紙審查配合服務及工程竣工驗收等。
2.6.2 內容: 校園總平面規劃調整、學生公寓(一)、教學綜合樓(一)的建筑單體,校區室外工程(含田徑場、藍排球場、道路、邊坡、園林綠化、強弱電、給排水配套等校 園市政基礎設施 )及 工程勘察。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景觀綠化、人防工程等專業工程施工圖設計 ,以及工程設計概算編制、施工過程中的指導和配合服務等,具體內容詳見《設計任務書》 。
2.7 計劃開工日期及建設周期: 本工程計劃于 2013 年 12 月開工, 工程建設周
期12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 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 或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 和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資質 (本項目涉及到高邊坡工程設計) ;本招標項目發包內容包含勘察的, 允許 由具有設計、勘察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具有招標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且各方均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工作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工作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國家 一級 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 (若為聯合體投標的,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由聯合體牽頭人派出)且為本單位員工;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巖土勘察專業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證書,且為本單位員工。
3.3 投標人應具備 1 項 類似項目(高邊坡工程設計)業績,若為聯合體投標,“類似項目業績”可以由聯合體牽頭人或聯合體成員提供 。 類似項目業績是指(下同): 自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三年內(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日期為準,不含發布招標公告當日),完成建筑邊坡高度不小于15米的 邊坡工程設計 項目,且設計文件經施工圖審查合格, “類似項目業績”特征以勘察設計合同書和施工圖審查批準書載明的數據為準。投標人必須提供勘察設計合同書和施工圖審查批準書。若設計合同書、施工圖審查批準書中均未標明招標公告所要求的反映“類似項目業績”特征的,應補充提交能說明上述特征,且經施工圖審查合格的圖紙,并加蓋審圖章)。
3.4 企業注冊地在福建省行政區域以外的投標人,應已在閩設立分支機構(應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記的非獨立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福建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登記備案證明材料復印件),尚未在閩設立分支機構的,應承諾在中標后 兩個月 內根據閩建設[2009]5號文件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5 根據閩建設【 2011 】 7 號文相關規定,非我省注冊的勘察單位參加投標的,應在我省設有與承擔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土工實驗室和技術人員并已按閩建設【 2011 】 7 號文規定登記備案且能夠提供有效的備案證明;未在我省設立土工試驗室的省外勘察單位,與我省具有通過計量認證土工實驗室的勘察單位簽訂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協議后,也可參加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投標;勘察單位和與其簽定土工試驗合作協議的合作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6 投標人及擬派的主要設計人員在投標時未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限制投標。
3.7 投標人非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8 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3.9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 獲取招標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至 2013 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時 00 分至 11 時 00 分,下午 3 時 00 分至 5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到 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 。
4.2. 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每份售價 100 元,售后不退。招標項目的設計有關資料每份售價 100 元。
5. 評標辦法
5.1.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記名投票法 。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銀行電匯或銀行轉賬 。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人民幣 壹萬伍仟元 。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2013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 時 00 分,提交地點為 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廈南向 13 層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 。
7.2. 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擬擔任的設計項目負責人必須持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和身份證(均須原件)、購買招標文件收款憑證原件到場驗證登記。如設計項目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該投標單位技術負責人代替〔須持單位資質證書、個人身份證和“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證明書(均須原件)(其格式見《通用本》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規定的格式)”到場驗證登記〕 。
7.3.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未按7.2款要求到場核驗登記或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8條規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費用
8.1. 招標人公布設計項目的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即招標時的設計費計費基數) 約為 3353萬 元,工程設計收費金額為 77.80萬 元,本工程設計費按 77.80 萬元包干;其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浮動幅度值和計算辦法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
8.2. 招標人只要求中標人承擔方案階段設計而不再承擔后續設計和服務的,其設計費為 / 萬元(全過程設計費總額的 / %)(本款不適用于本項目)。
8.3. 招標內容包含勘察的,招標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費的上下浮動幅度值、勘察費計算辦法等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本款僅適用于發包內容包含勘察的項目)。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 福建工貿學校 ;
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洪山原厝路23號 ,郵編: 350001 ;
電話: 0591-83701399 傳真: 0591- 83701399 ;
聯系人: 盧工 。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323號五鳳工業區2#綜合樓二層 ,郵編: 350001 ;
電話: 0591-83722566 傳真: 0591-83722878 ;
聯系人: 小鄒、許工 。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福州五四支行
帳 號: 591903084510501
開戶名稱: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應在匯款憑證上注明“福建工貿學校校園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投標 保證金” )
交易中心名稱: 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廈南向 13 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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