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積極聘用高校畢業生參與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
65.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包括哪些?
按照《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干意見》(國科發財〔2009〕97號)規定,由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所承擔的民口科技重大專項、973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項目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的重大重點項目等,可以聘用高校畢業生作為研究助理或輔助人員參與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項目,承擔研究的單位也可聘用高校畢業生。
66.哪些高校畢業生可以被吸納為研究助理或輔助人員?
吸納對象主要以優秀的應屆畢業生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學位授予權的科研機構培養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67.科研項目吸納的高校畢業生是否為在編職工?
不是項目承擔單位的正式在編職工,被吸納高校畢業生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68.科研項目承擔單位與被吸納高校畢業生簽訂的服務協議應包含哪些內容?
?、彭椖砍袚鷨挝坏拿Q和地址;
?、蒲芯恐淼男彰?、居民身份證號碼和住址;
?、欠諈f議期限;
?、裙ぷ鲀热?;
⑸勞務性費用數額及支付方式;
?、噬鐣kU;
⑺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服務協議不得約定由畢業生承擔違約金。
69.服務協議的期限如何約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重大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工作簽訂服務協議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47號)等文件規定,服務協議期限最多可簽訂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務協議期限已滿而項目執行期未滿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協商續簽至三年。
70.服務協議履行期間可以解除協議嗎?
服務協議履行期間,畢業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務協議,但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項目承擔單位。
項目承擔單位提出解除服務協議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畢業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務協議或協議期滿終止后,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最新評論: |
中國風景園林網版權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www.wewon1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