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以文化之道引領城市建設
改革開放以來,鄉村經濟、農民生活、農村面貌均有了很大發展,但總體而言,鄉村人口外流、耕地減少、村莊消失、文化斷裂、環境低下、設施不足、“三留守”、空心村、閑置地等現象,都反映了鄉村衰敗仍是不爭的事實。鄉村和城市不可分割,鄉村是“母胎”,城市是“麟兒”,鄉村孕育和誕生了城市,并為城市提供了勞力、土地、產品、生態的保障,鄉村是基礎,城市離不開鄉村。今天鄉村付出太多,城市不能“啃老”,城市應當反哺。
回歸鄉村,復興鄉村,根本上是讓鄉村、讓村民具有同等的發展權利、公平的發展環境、平等的發展保障。回歸鄉村,是鄉村價值的回歸、文化的回歸、生態的回歸,乃至心靈的回歸。鄉村復興要敬畏歷史、珍惜環境、保持格局、傳承文化、以民為主。鄉村復興不能“破舊立新”、不是“變鄉為城”、不求“面目一新”。鄉村復興,要立足農業,增強活力,要創新就業環境,促進就地城鎮化;要保住農田底線,擴大生態空間。鄉村復興要發揚村民自主精神,依助政府和市場力量,探討多元化管理模式,由村民自己管理自己。(南京大學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 崔功豪)
人文城市建設應注重基礎理論研究
“注重人文城市建設”是《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的點睛之筆,意味著我國從經濟型城市化向文化型城市化的戰略轉型,對推動城市發展從規模擴張轉向內涵建設、提升城鎮建設質量和水平具有重大意義。但長期以來,我國的城市研究主要側重于產業、金融、建設、管理等實際層面,而關于城市文化、精神、價值、心態等研究,既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也缺乏系統性的理論闡釋,不能滿足人文城市建設的現實需要。“注重人文城市建設”,應從“注重人文城市基礎理論研究”開始。只有先把人文城市的概念、內涵、模式研究清楚,才能畫出一張路線清晰、目標明確的人文城市規劃建設總設計圖,并有效制約、規避各種非理性、缺乏長遠與總體考慮的輿論和行為。
上海交大城市科學研究院提供數據:截至2012年2月,21省市新城區數量統計
文化城市是一種以文化資源和文化資本為主要生產資料,以服務經濟和文化產業為主要生產方式,以人的知識、智慧、想象力、創造力等為主體條件,以提升人的生活質量和推動個體全面發展為社會發展目標的城市理念、形態與模式。它既超越了人類城市原始的防衛、商業等實用功能,也不同于古代的“政治型城市化”和現代的“經濟型城市化”,真正揭示了城市發展的目的,不是城市人口增加,也不是經濟總量與財富的聚集,而在于是否提供了一種“有價值、有意義、有夢想”的生活方式,應成為我國“人文城市建設”的指導思想和主要標準。在發展模式上,應研究和規劃一條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以文化城市群為理想目標的戰略框架和發展路徑。(上海交通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首席專家 劉士林)
文化城市建設的標準化
文化城市是一種從外化的物質層面向內生的精神層面轉移,從而實現人與資源、環境和諧共生的發展模式。從文化城市理論到實踐的流動路徑和需求出發,應解決幾個層面的標準問題:
一是文化城市的理論邊界,從目標、手段、表征等方面看,文化城市是享有文化積淀和文化資源、呈現穩定文化特色、充滿文化活力、具備文化消費和文化參與自覺的城市理念與形態。
二是文化城市的構成要素和表達。整體思路應是從資源數量向資源可及性轉移,從供給向消費和創造轉移。如城市文化歷史傳承和特色鍛造,市民文化消費習慣、規模、種類和價值,文化產品產出數量、質量、來源、種類,基層市民自主參與和產出文化活動的普遍性、規模和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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