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縣城區東部水系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陽縣城區東部水系建設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山東寧陽統籌城鄉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政府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山東寧陽統籌城鄉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及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政府采購計劃編號:2014-027
2.2建設地點:寧陽縣城東部新區
2.3建設規模:本項目對滿莊河(西引汶東干渠)進行河道疏浚、河堤綠化、護堤修復、景觀建設等項目,建設長度約3.4公里。
2.4計劃工期:120天
2.5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內容(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6標段劃分:本工程施工一個標段;監理一個標段。
2.7本項目招標(預算)控制價為:6010.625181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投標人除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相關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施工部分: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壹級以上(含壹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備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業須由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清欠辦出具,外市(地)進泰施工企業須由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招標工程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清欠辦分別出具)。外省施工企業按照魯建城函(2014)26號文需提供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證明。
監理部分: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含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投標人擬派總監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外省企業需提供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證明。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省建設廳《山東省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建設標準》(魯建發[2009]3號文)等規定,跨市(地)監理企業投標擬派項目總監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本市監理企業投標擬派項目總監承擔的在建工程項目不得超過三個(含三個),但需提供同期服務的所有建設單位的書面意見,投標方為有效。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寧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1樓監管科(海力大道民生大廈11樓)持施工投標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資格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項目經理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外省施工企業按照魯建城函(2014)26號文需提供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證明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監理投標單位:需提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擬派總監執業資格證、法人代表資格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外省企業需提供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證明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施工招標文件售價600元/本,監理招標文件售價300元/本,售后不退。
4.3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郵費。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授權書及相關報名資料和郵購款后2日內寄送。
4.4聯系人:張端聯系電話:0538-5637027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山東省政府采購網、泰安市政府采購網、寧陽公共資源交易網及寧陽縣政府網上發布。
7.監督單位
監督部門:寧陽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寧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山東寧陽統籌城鄉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山東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寧陽縣杏崗路酈水花園地址:泰安市泰山區虎山路35號
郵編:271400郵編:271000
聯系人:張科長 聯系人:徐翔
電話:0538-5666566 電話:0538-8267708
傳真:0538-8267708
電子郵件:nyjsjgck@163.com 電子郵件:sdzb-99910@163.com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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