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從群體性事件看城市治理變革
2014-06-13 09:01:28 來源:財經網 瀏覽次數:
就杭州余杭事件而言,很多人認為所謂的“專業意見”就是所謂環保、環評方面的意見。其實大錯特錯,所謂的專業遠不只這些,還應包含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統計學等專業。但在實際操作中,城市政府通常只尋找對其政策支持的專家,這樣或許有利于一個決策更有效的落實,但卻潛藏了非常多的危險。城市負責人在執政期間認為對的政策,可能放在整個城市發展歷史中不見得就是對的,但在決策過程中,沒有人可以指出這一點。
另外,城市政府決策的簡單化,也是導致許多錯誤決策得以落實的另一個原因。相較國外一些城市而言,中國城市政府調動資源的成本很低,再加上缺乏制度上的監管和制約,導致部分城市政府在思維模式、決策過程過于簡單。
正是因為上述兩個問題,導致現在城市發展、城市建設中出現了大量短期行為,堆積出了一個個注重外表的城市,最后的結果反而是對社會資源造成了極大浪費,給環境帶來了巨大污染。同時,令整個城市的基礎設施供給出現嚴重短缺,城市債務也迅速增加,卻沒有人去承擔這種責任。
這就是前面所說的政府公信力受損的深層原因。這種公信力的喪失,就像擊鼓傳花一樣在每一屆政府之間傳遞著。很明顯,杭州余杭的這件事就是公信力受損后,長期積累的矛盾爆發的結果。當地政府認為垃圾處理問題是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但在處理過程中,卻忽視了在多年的城市治理過程中積累下來的矛盾,進而造成了民眾在現實中的宣泄。而這種宣泄的出現其實就是本屆政府承擔了前任所有錯誤決策的后果。
與發達國家的城市政府相比,也許我們政府這種只考慮短期經濟效益的做法在表面上節約了成本,但其實已經積累了很多后遺癥。城市政府最終是要為公信力的喪失承擔后果的,從這個角度上講,城市政府的治理模式也要轉型,要充分認識到,某一個城市問題的關聯面不是狹窄的某一個專業領域的技術問題,而是一個涉及領域非常廣的綜合的社會問題。政府在征求意見以及決策過程中,應更加謹慎。
通過市場力量的介入分解無限責任
還有一個問題是值得城市政府在未來進行探索,就是應該讓市場的力量逐步介入到城市的管理中來。這也是未來我國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可以考慮的方向:首先是要分解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職能、責任。其次是讓要城市政府通過制度改革,逐步釋放相關公共設施的運營權、所有權,充分發揮市場中民企、外企的力量,把自己原來本不該承擔的包袱卸下來。真正成為一個監督者、管理者。只負責解決公共服務,而不參與市場的運營。
在過去很多年,政府的力量在整個城鎮化進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但現在我們恐怕得換一種視角來看待這個問題。政府在大包大攬的同時也向社會承擔了無限的責任,因此,在城市建設與管理的過程中,若出現任何一個“閃失”,都必須要直接面對來自社會的問責,沒有緩沖地帶,沒有人來分散這個責任。長久來看,這并不利于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在國外一些的城市中,城市的管理者分為兩個層面,負責政治層面的市長和真正管理城市運營的城市經理。這就意味著政府不必把所有大型公共設施的運營管理責任全都攬在自己身上,而是外包給專業的公司或者機構,將來自經濟和社會的壓力、矛盾轉嫁出去。這樣不但有利于監管,而且出于利益原因,這些負責具體運營的公司、機構在民意溝通方面往往做得比政府更加細致、靈活。
編輯: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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