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城市的人口調控:東京經驗及其啟發
政策思路和建議
在未來特大城市的發展背景下,借鑒日本東京都市圈發展經驗,考慮到中國國情,分別從中央、區域和城市三個層面(見圖3)對特大城市人口調控提出政策思路和建議。
國家層面政策
第一,加快實施中部崛起和西部大開發戰略,以發展調控人口合理分布。我國遼闊的中西部具有很大的人口承載潛力,比如河南的中原城市群、武漢城市群、長株潭城市群、環鄱陽湖城市群、北部灣城市群和成渝地區等,這些區域的人口承載力不亞于京津冀城市群、長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
第二,大力提高中小城市的人口吸納力,以分流調控人口合理分布。中央不僅可以從政策上給予中小城市更多扶植,而且也可以從財政補貼上支持中小城市吸納更多的人口,鼓勵中小城市在針對流動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務上率先發展,通過促進流動人口的融合來分流特大城市的人口。因此要探索建立中小城市的人口分流的政策體系。
第三,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以服務調控人口的合理分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將實現全體公民不論地域、民族、性別、收入及身份差異如何,都能獲得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結果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這樣,將逐步縮小不同區域在基本公共服務上的差距,從而緩解特大城市人口聚集的壓力。
第四,資源配置均勻化,以資源調控人口的合理分布。因此,給特大城市“減負”,給中小城鎮“加分”,實現城市均衡發展,才能解決城市人口問題。
區域層面政策
第一,加快區域一體化進程,探索建立區域內人口“有進有出、進出平衡”的人口動態平衡機制。比如完善流動人口社會保障區域內自由流動的制度安排;如:衛星城出臺鼓勵遷入到中心城工作多年的人口返回家鄉創業和就業的政策等等。
第二,中心城轉移功能,以城市功能轉移來帶動人口分流。比如,北京將工業中心向廊坊或者周邊其他城市轉移,從而實現相關就業人口的轉移和分流;或者北京將部分中央政府機關外遷到周邊城市,從而帶動相關人口的外遷。
第三,中心城轉移產業,以產業轉移帶動人口分流。產業轉移必然帶來人口的轉移。特大城市可以將勞動密集型產業和資源消耗型產業向周邊城市轉移,從而帶來部分人口的分流。
第四,衛星城提高人口吸引力,以融合優勢吸引人口從中心城流出。衛星城可以提高某一領域的服務和待遇水平即融合優勢來吸引人口從中心城流出,而中心城可以適當降低該領域的服務,從而形成衛星城在這個領域的優勢。
城市層面政策
第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產業調控人口規模。北京等特大城市應該著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加快北京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并調整中心城的市場規模,逐步減少中心城流動人口數量,對不適應城市總體規劃的批發市場和市區內集貿市場重新調整,進行外遷,并調整市場經營方式及功能定位,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調整的要求,對全市的重點行業市場向新的發展區域調整。
第二,加強城市科學管理和規劃,增大城市人口規模容量。科學的管理和規劃能有效得提高城市的人口容量或承載力。特大城市的管理和規劃應該重點從城市交通入手,完善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優化交通出行方案,科學引導人流和車流。
第三,積極探索多主體綜合調控模式。特大城市的人口規模調控重點在于流動人口的規模調控。流動人口調控應著力從流動人口、出租房屋主、企業等多主體綜合調控。
第四,綜合運用多手段調控人口規模。人口規模調控需要綜合運用經濟發展產業性手段、城市規劃技術性手段和城市管理行政性手段。
第五,廣泛動員多部門攜手調控人口規模。人口調控是涉及發改委、城市規劃、財政、衛生、交通、國土資源、公安、工商、民政、農業、建設、流管委和人口計生等20多個部門及工會、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協會等群眾團體。因此,人口調控需要各部門樹立人口調控意識,并細化部門責任,建立跨部門統籌協調平臺,共同參與人口調控工作。
(本文來自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作者單位為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
編輯:da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