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英國城鎮化的理念及經驗
夯實農業發展基礎,保障城鄉統籌發展
英國城鎮化初期的圈地運動對農民的盤剝,破壞了農業生產力,激化了社會矛盾。這個沉痛教訓使英國政府認識到農業是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基礎,政府必須制定相關法律來保證城鄉統籌發展。英國政府認識到,農業發展是推進城鎮化的前提,農業與城鎮化是相輔相成關系。
從1948年《城鄉規劃法案》生效起,英國強化農業主體地位,嚴格控制農地開發,不管是私人或公共機構征用土地,都必須獲得當局授予的規劃許可證,并且向土地所有者支付補償。通過實施該法案,使農業用地有了法律保障。農業的穩步發展,為工業化、城鎮化奠定了堅實基礎,提供了發展的基本動力。
立足鄉村工業發展,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
英國城鎮化在產業支撐方面創造了一種離土不離鄉的鄉村工業發展模式。這種模式以鄉村為依托,重點發展以農業為加工對象的鄉村工業。鄉村工業發展的逐步集中,推動了農業與工業的分工,實現了農民的就地轉化,同時又為農業的規模化經營提供了保障。
它一方面把農村改造成為宜居的小城鎮,導致了新工商業城市的出現和成長,促進了城市和鄉村的融合,加快了農村的城市化過程;
另一方面緩解了大城市沉重的壓力。英國很多新城市的興起是鄉村工業發展的結果。
如伯明翰成長于“黑鄉”制鐵工業區;曼徹斯特和利物浦興起于蘭開夏棉紡工業區;利茲是西萊丁毛紡工業區的中心;謝菲爾德興旺于約克郡西南部的“哈蘭姆郡”制鐵工業區。鄉村工業發展和這些新城市興起,促使英國西北地區經濟走向繁榮,縮小了與東南部的地區差距。
注重通過規劃立法,規范引導城鎮化發展的方向
據統計,自1909年以來,英國先后頒布40余部關于城市的法規。1909年,英國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城市規劃法——《住宅、城鎮規劃條例》,標志著城市規劃作為一項政府職能的開端。
1947年頒布實施了《英國城鎮和鄉村規劃法》和《綜合發展地區開發規劃法》,第一次在法律上將城鄉納入一體進行統籌規劃與建設,1952年還頒布了《城鎮發展法》。目前已經形成了由中央、地區和地方三級組成的完善的規劃制定管理體系。
2004年新修訂的 《城鄉規劃法》,將原來的指導性地區規劃上升為立法性規范。城鄉規劃立法強化了政府宏觀調控的作用,為政府用強制性規定和規劃立法來干預、調節、規范、引導城鄉的有序建設、發展發揮了保障作用。
編輯:da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