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法實施12年環評剛性難體現 違法成本低仍存
環評法從2003年開始實施,規劃環評雖然是法律中的一項要求,但是,因為缺少追責機制,“規劃環評‘落地難’使整個環評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環保部副部長潘岳表示,環保部將制定《規劃環評責任追究辦法》,讓違法責任人付出代價。
近日,環保部在京召開會議,宣布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戰略環境評價項目啟動。以三大區域為統領的戰略環評將在未來五年實現大的變化。
三大區域戰略環評啟動
在潘岳看來,綠色化轉型既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又是一項系統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地區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是否綠色。
然而,現實卻是“目前很多地方的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城市規劃和產業規劃仍忙于粗放型地鋪攤子、上項目,生態文明仍然停留在理念層面。”潘岳認為,當前能真正推動發展戰略和規劃不斷綠色化的重要手段,就是規劃環評。
他說,規劃環評在決策鏈的前端,及早介入,能使規劃更綠色、更環保、從源頭預防。通過規劃環評,生態文明理念就能變為一個個實實在在的綠色產業規劃、城市規劃、流域與區域規劃。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是我國重要區域,從今天開始,三大區域戰略環評將啟動。
潘岳說,這三大地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心所在,也是環境矛盾最凸顯,公眾環保需求最強的地區,是經濟和環境雙轉型最迫切的地區,理應成為新常態下破解經濟與環境兩難的改革示范區。三大區域戰略環評將嚴守空間紅線、總量紅線、準入紅線等“三條鐵線”的要求,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區進行戰略環境影響評價。
據潘岳介紹,在三大地區的戰略環評中,將用空間紅線來約束無序開發,守住生態底線;用總量紅線來調控開發的規模和強度,根據環境質量來分配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使重點產業發展規??刂圃谫Y源環境可承載范圍之內;用準入紅線推動經濟轉型,強化產業準入源頭控制,明確資源型、風險型、污染型和行業差別化準入管理要求。
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仍存在
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一直以來飽受詬病。環保部努力從政策、法制層面破解這一難題。潘岳認為,嚴格規劃環評是解決這一問題有效手段。
他說,如果通過規劃環評,以區域限批、負面清單為手段,嚴格重點行業的環境準入,倒逼高污染企業、環保違規企業的淘汰退出,就能促進企業生產工藝升級、加快產品更新,推進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環保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
同時,規劃環評還體現了環保的公共屬性,可以使公眾能提前對關涉他們切身利益的發展決策享有知情權與發言權。
“目前一些區域國土開發過度,出現水資源嚴重短缺、土壤和水環境質量下降、突破環境承載力等問題;一些區域國土開發低效,仍然是外延式擴張,大拆大建、削山填湖。”潘岳稱,這些問題都迫切需要以規劃環評為手段,從區域、流域宏觀層面,規范空間開發秩序,合理配置生產、生活與生態空間,建成經濟、人口與環境承載力相適應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他說,規劃環評是加大國土整治、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重要手段。
無追責規劃環評落地難
規劃環評意見難以形成剛性約束,也沒有一個追責的機制,所以規劃環評中未評先批的現象比較普遍。這是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對規劃環評法律硬要求難以奏效的原因分析。
潘岳透露說,從2003年環評法實施以來,通過審批的113個煤炭礦區總體規劃中,有52個是在規劃環評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審批的。
“作為環評管理體系的‘龍頭’,規劃環評‘落地難’使整個環評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潘岳說,對于這一問題,環保部已經著手進行解決。
據他介紹,環保部最近已經啟動了大量法律法規的配套工作,正在全力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來推動環評法、《規劃環評條例》和《建設項目環保管理條例》的修訂。同時,城市建設、新區、礦產資源開發等領域的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的聯動機制正在完善中。
潘岳透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環評區域限批辦法》都在緊鑼密鼓地制定中。《環評公眾參與辦法》的修訂已經啟動,有關信息公開辦法和指南將于年底修訂完成。
此外,環保部正在探索創新管理方式。包括探索區域污染物行業排放總量管理試點,通過管理區域行業的總量來調控區域范圍內的開發規模和強度;嚴格重點行業審批,指導全國環保部門統一審批尺度,規范審批行為,特別是針對火電、公路等行業;創新環評與排污許可的深度融合,強化排污許可在環境管理中的核心地位等。
“環保部將配合有關部門,嚴肅環評違法行為責任追究。過去規劃‘未評先批’、項目‘未批先建’現象大量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責任追究不到位。”潘岳說,環保部將依據新環保法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制定《規劃環評責任追究辦法》,讓違法責任人付出代價。
編輯:wang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