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需慎用功能分區 宜發展都市圈城市群
記者:“功能分區”模式的局限性體現在哪些方面?
肖金成:“功能分區”模式只適用于規模不大的中小城市,不適用于特大城市(編者注:2014年11月20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對城市規模的劃分標準包括: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
我國相繼出現了人口超千萬的大都市,如上海、北京、深圳等,未來還有一些城市將步入人口超千萬的大都市的行列,“城市病”的跡象越來越明顯。有些城市似乎已患上了“城市病”。究其原因,是規劃的失誤。如城市強調功能分區,“單中心攤大餅”,規劃建設的衛星城均是“臥城”或曰“睡城”,形成“潮汐式交通”,遠距離通勤導致汽車成為主要交通工具,汽車時代過早過快到來,使城市道路不堪重負。
可見,盡管“功能分區”模式是對“前店后廠”模式的一種革命,但“功能分區”模式只適用于規模不大的城市,不適用于人口幾百萬以上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尤其是不適用于人口規模超千萬的大都市。如果無休止地攤大餅,居住與就業遠距離分離,必然造成大規模擁堵。
以都市圈和城市群防治“大城市病”
記者:應對“城市病”的主要策略是采用“多中心組團”模式。如何發展城市組團的效果會比較好?
肖金成:一個大都市有多個組團,在組團內部實行功能分區,實現“產城一體化”,就能有效縮短通勤距離,既減輕交通擁堵,又能夠為多數人節省通勤時間。發展新的城市組團,既可以將周邊距離較近和發展條件好的城市和城鎮作為城市一部分去打造,逐步實現一體化和同城化,也可以規劃建設新區,如“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重慶兩江新區”等。
“新區”是新的產業集中區,但和新城不同,新城是新的商貿居住區,而新區既有工業區、商貿區,也有農業區、生態區,并非都是商貿居住區。所以,新區規劃的面積一般比較大。外國人謂之“反磁力中心”,因為人們總是希望居住在大城市,哪怕是在城市邊緣,所以,城市新的組團應有足夠的吸引力,比如,交通更便捷、設施更完善、經濟更繁榮、環境更美好,以吸引更多的人到新區就業和居住,有效地減輕老城區的壓力。新區離老區應有一定的距離,以免成為老區“大餅”的一部分,應可能避免在老區居住在新區就業或在新區居住在老區就業。
記者:如果促使附加值相對較低的產業轉移到周邊城市和小城鎮,隨著產業的轉移,人口也會隨之轉移,周邊的中小城市就會發展起來,形成規模較大的都市圈和城市群。那么組團型城市、都市圈與城市群之間的異同是什么?
肖金成:隨著產業以及人口的轉移,周邊的中小城市就會發展起來,形成規模較大的都市圈和城市群。發展衛星城,將都市型產業布局在周邊城市,形成都市圈和城市群,是防治“大城市病”的有效模式。
城市群和組團型城市極為類似。在經濟聯系、功能互補、交通發達程度等方面,組團型城市都可謂是典型的城市群。二者本質區別是:組團型城市是一個呈分散狀布局的城市,是現代大都市為避免交通擁堵和環境惡化通過建立新區形成的多中心格局,也有將周圍的城市擴展進來,從而形成一個新的組團型城市;而城市群則是由多個城市組成的集合體,無論如何發展也不會成為一個城市。
城市群與都市圈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都市圈是以大都市為核心,周邊地區的城市和農村受到輻射帶動,與大都市形成了分工合作關系,產業鏈條向周邊延伸,周邊城市便成為大都市的衛星城;城市群是由若干個城市共同輻射帶動、共同作用,不僅范圍大、功能強,而且空間結構比較合理。
在城市群范圍內,原來單獨的城市和另外的城市形成了功能互補關系,大城市的產業結構不斷升級,給小城市和小城鎮帶來了機遇。小城市和小城鎮在城市群范圍內的區位劣勢在弱化,成本優勢在強化。小城市和小城鎮里各種要素成本都很低,零部件產業就可以在小城鎮和小城市得到發展。
由于城市群中各城市功能互補,大城市服務、輻射和帶動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的發展,中小城市和廣大農村地區支撐大城市的功能增強,不但有利于促進大城市的功能疏解和產業轉移,也可以做到互利共贏。
編輯:wang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