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潔:推進規劃改革統籌城市規劃管理
二
規劃改革主要策略
(一)優化完善規劃體系
在兼顧多規融合要求的基礎上,建立完善分級管理、分區管控、層級傳導、動態調整的規劃管理工作機制,明晰各類規劃在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強規劃意圖的傳導效應,將管控要素及要求自上而下落實到不同層次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確定城市總體發展格局與規模,是法定規劃體系中的核心。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建設用地出讓的依據,修建性詳細規劃是實際建設的重要依據。
具體化,是對總規中專題性、總體性規劃內容的補充,也是落實多規融合,將其他空間規劃的相關規劃內容轉化為具體建設要求的過程。
近期建設規劃及其年度實施計劃是城市總規的階段性實施,也是近期建設和多規合一的協調平臺。提出把近期建設規劃作為法定規劃體系一部分的思考。
(二)加快總體規劃改革
1、圍繞“五個一”要求改革總規編審內容和管理機制
要圍繞“一張圖、一張表、一報告、一公開、一督察”,在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審查審批、批后監管三個環節上精準發力,形成“五個一”的規劃制度和相應的管理機制。
2、以近期建設規劃及其年度實施計劃作為規劃實施的重要手段,維護城市總體規劃階段性目標的落實。
3、強化總規實施督察和報告機制
以總規和近規內容為基底,以空間信息系統和遙感監測為技術支撐,建立權責一致、上下聯動的城鄉規劃督察機制。
落實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定期向上級政府和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報告制度,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創新公眾參與方式,提高專業人士和公眾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實施、監管的廣度和深度。
(三)深化控規制度創新
1、建立分內容 、分層次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科學解決依法行政與開發不確定性之間的矛盾,保障社會經濟健康發展。
在單元和地塊兩規劃層次之間引入“街坊”這一結構層次。
在劃分街坊及下層次地塊時要考慮實際社區管理及土地產權歸屬情況,從而保障控規實施能與后續建設管理相匹配。
以街坊作為城市社會治理和公共設施配套的基本單元,保障剛性規劃要求在此層面的嚴格落實和動態平衡。
2、對重點地區或項目開展主動式的規劃咨詢/策劃,研究土地出讓規劃條件
打破以往按控規地塊圖則出具土地出讓條件的做法,結合國土部門的土地供應計劃,在土地出讓前對擬出讓土地的規劃指標進行經濟技術論證,以及對規劃方案的空間環境進行模擬,通過一系列的行政過程,重新形成一套土地出讓條件,并經過土地“招拍掛”成為土地開發的合同條件。
在咨詢/策劃過程中,可以盡早了解市場和管理者的意見,從而避免規劃浪費和土地流拍等問題的出現。
(四)強化規劃研究評估
1、做厚兩頭,形成規劃編制的微笑曲線,增強規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在規劃編制前,根據需要大到城市發展戰略,小至地塊開發行動,均可通過研究以明確關鍵問題的解決思路和方案,對現實中的建設管理問題盡早提出針對性策略
發展評估和規劃實施評估,以此作為依據動態調整規劃,對建設管理中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搜集和反饋
2、加強主動研究,推動空間戰略的落實
以方案、研究、策劃、計劃等來推動城市空間戰略的落實,為法定規劃的編制提供支撐,為具體問題的解決提供方案。
3、加強規劃研究,解決建設管理問題
針對建設管理的問題反饋,開展公共政策研究,形成更加綜合、有效的解決方案。
4、與規劃滾動修編相結合,開展側重于城市發展狀況的評估工作
應轉變思路,重點從評估“上一輪”規劃轉變為服務“下一輪”規劃決策,從僅僅針對規劃制定程序和內容的評估轉變為對規劃實施過程和效用的評估。
(五)完善相關能力建設
1、健全相關機制建設,完善規劃管理的制度保障
圍繞“五個一”,通過建立年度“體檢表”、定期“曬成績單”、第三方評估,將城市總體規劃核心指標的完成情況向社會公布,建立違反規劃的責任追究機制。
建議有條件城市建立將近期建設規劃和規劃評估工作報告納入人大審議的制度程序,以進一步提高近規的地位作用。
2、循序漸進地強化數據平臺建設,為系統化、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礎
配合廣東省城鄉規劃管理信息平臺建設,集成法定規劃備案數據及空間信息,為城市持續發展明確底線管控要求,為政府空間決策和規劃實施管理提供服務,為社會公眾提供規劃信息和咨詢服務。
同時逐步由規劃信息平臺向城市管理平臺升級,整合城市管理相關的實時監測、網上行政、信息決策、公眾參與等功能。
3、加強規劃編制過程中的多方參與
規劃編制要接地氣,可邀請被規劃企事業單位、建設方、管理方參與其中,還應該邀請市民共同參與。
編輯:li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