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增 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廣場文化長廊東門以南四號展位)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造林綠化丙級(或以上)或城市 園林綠化三級(或以上)的企業資質。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要求為林業或 園林綠化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
6、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四、五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7、關于聯合體投標: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應以造林綠化為主辦方,并簽定聯合體工作協議。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為主辦方正式員工。
8、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屬 園林綠化施工企業在穗施工備案證》或市屬企業有效資質證書。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方式一(適用非擇優隨機抽取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時,隨機抽取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其最后一次公開招標應取消投標人業績資格條件。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據《關于轉發〈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兩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90天,《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五、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1]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依法向增城市監察局、增城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署名投訴。
十八、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0612-019-1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