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項目的投標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具有在藏類似項目施工經驗,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能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區外企業報名時必須出具《西藏自治區建筑業企業資質備案登記表》)。 2、擬承擔本項目的建造師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工程專業或相關專業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及高原項目施工經驗。 3、上述項目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條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7日,每天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前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到拉薩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每套8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資料需郵寄,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并另加郵費每套100元人民幣。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后3日內,以快遞方式向投標申請人寄送上述資料。 1、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 2、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3、承建上述工程建造師、技術負責人資質證書; 4、類似項目施工業績證明(中標通知書或合同) 5、《西藏自治區建筑業企業資質備案登記表》(區外企業)。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2010年6月22日上午10時00分前遞交至拉薩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照招標文件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六、招標工程項目的開標將于上述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拉薩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七、公告發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時在《西藏商報》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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