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準入資格: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非聯合體企業,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從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和能力,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2.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4.投標人須在佛山市禪城區內設有分支機構,且設有固定辦公場地或營業網點。 招標文件公示:
公示時間:2010年8月24日至2010年8月30日(北京時間)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中心提出質疑,質疑的相關內容可直接填寫《采購文件質疑書》,并將相關書面材料一并交我中心。 領取采購文件方式: 時 間:2010年8月24日至2010年9月10日止(公休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時間)
地 點:佛山市禪城區魁奇路瀾石(國際)金屬交易中心5樓政府采購中心綜合部
方 式:帶備以下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一份到禪城區政府采購中心現場領取(自備U 盤):
1. 投標人的營業執照副本;
3. 佛山市禪城區內的分支機構,提供辦公場地或營業網點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房產證、房屋租賃證明等,佛山市禪城區內注冊企業可免)。
售 價:15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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