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投標資格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綜合類或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或以上工程勘察資質證書及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行業乙級或以上設計資質證書。
[注釋] 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填寫。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在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
[注釋] 以交易服務機構網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5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道橋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資格。
[注釋] 從下列資格中選一項:
一級注冊建筑師。
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
1.4.6 (1)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包括道路專業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未實行注冊執業制度的專業,須具有本專業取得中級技術職稱5年以上或高級技術職稱,消防專業負責人須具有本專業中級技術職稱或以上職稱,給排水、電氣、
綠化、交通設施專業負責人須具有本專業初級技術職稱或以上職稱,計算截止日期以報名時間為準;
(2)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勘察設計人員要求:每個專業至少配備1名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3)申請人委派的現場指導與監督人員要求:設計代表總負責人1名,要求為本項目專業負責人之一;各專業指定設計代表1名,要求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現場指導與監督人員必須是擬投入的主要勘察設計人員中的相應人員。
注:關于投入人員的投標資格條件要求,在資格審查階段需審查項目負責人及各專業負責人的相關資格條件,且通過資格審查的項目負責人及各專業負責人在投標階段及中標后的合同執行階段,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變更;如果中標候選人實質上無法滿足投標資格條件,則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1.4.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廣州開發區不良記錄的單位或個人報名,不良記錄具體名單以接受報名時廣州開發區、蘿崗區建設和環境管理局網站上公布的名單為準。
1.4.7 關于聯合體投標
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聯合體的主體單位必須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行業乙級或以上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
1.5 購買招標文件
1.5.1 自本公告發出次日起5個工作日的最后兩個工作日,即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2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請人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發區、蘿崗區交易部投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標報名費100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開具發票。投標報名時應提交下列資料(一式兩份):
1.5.1.1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1.5.1.2注冊執業證書(未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可用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代替)復印件(原件備查)。
1.5.1.3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2、3)。
1.5.1.4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表格可從www.gzzb.gd.cn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1.5.1.5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500元,由收款機構開具發票。
1.5.1.6若聯合體投標的,需附《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見附錄4)一式三份
1.5.2 申請人報名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報名,或者向監督機構投訴。
1.6 現場考察
1.6.1 集合時間: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點: 另行通知 。
1.7 費用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應嚴格按照國家收費標準及廣州開發區財政局發出的穗開財建[2007]290號文的規定執行,根據工程項目類別或復雜程度確定工作量,取定相應的工程復雜系數、難度系數和附加系數,如精裝修、弱電智能化、
園林綠化等專項工程設計工作應分列,單獨計算設計費。
1.7.1 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280萬元。投標經濟補償辦法如下:
給予評審排序第1名的投標人 3 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20%);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標人 2 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15%);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4至8名的投標人 1 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10%);
其余投標人費用自理,如果投標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設計費支付給中標人,全部的投標經濟補償由中標人在中標設計費中支付。
[注釋] 工程設計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階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復雜程度表。
1.7.2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按設計收費標準的規定,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注釋] 初步設計、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