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應征申請人的資格
1. 應征申請人須為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機構須具有城鄉規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設計機構,應當是其所在國或者所在地區的建筑設計行業協會或組織推薦的會員,在本國具有從事建筑工程設計的相應資格,且須與境內的設計機構組成聯合體應征;
4. 應征申請人應有與本征集項目功能性質相類似的城市設計、建筑工程設計經驗;
5.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應征
組成項目聯合體的各成員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申請應征資格預審,也不得同時加入本項目其它聯合體申請應征資格預審。
三.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有意向的應征申請人在提交合格的報名資料,填寫應征報名登記表后,可獲得資格預審文件。應征申請人可按以下方式獲取資格預審文件:
1. 現場獲取
自2010年9月29日—10月2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的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00,在征集聯系地址獲取。
2. 網上下載
自2010年9月29日—10月2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
www.bkpmzb.com四.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對本項目有意向的應征申請人請于2010年10月26日12:00前, 將資格預審申請的文本文件送達征集代理機構。
五. 其它條款
1. 本次設計方案征集的主辦單位將向通過資格預審、按要求提交了有效應征設計方案的應征人支付應征補償費40萬元(含稅)。同時設立優勝規劃設計方案獎,并支付一定數量的獎金。
2. 一標一投
對于此次奧林匹克公園中心區文化綜合區概念性城市設計方案征集活動,每個應征申請人只應自己單獨或作為某一個聯合體的成員來參加應征。
3. 本次征集活動本身及與該活動相關的文件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