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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他們用3棵樹的手續挖走我們百余樹
樹被偷走,只剩下了坑 近日,云南曲靖市會澤縣魯納鄉朝陽村24戶村民到本報反映:4年前,一名外地老板,以曲靖市里要搞綠化為名,聯合當地林業站的工作人員,持僅僅是移挖3棵樹的合法手續將該村自留山上的155棵總價值上千萬元的樹木盜挖走。2005年以來,村民到各級相關部門反映問題,可問題至今懸而未決。 村民王開青說,2004年12月,樹被挖走的第3天,林業站請去挖樹的村民段云龍才告知村里人,自留山上的滇青崗樹被人挖走了。接到父親電話后,遠在昆明打工的王開青等人立即趕回家。 村民說,當年,鄉林業站的相關工作人員找到他們,說曲靖市里要搞綠化建設,經審批需征用3棵滇青崗樹移栽到市里某單位門前,每一棵樹補償50余元錢。他們認為既然是市里需要,就應該大力支持,沒有領錢就讓挖了。可后來到山上查看,挖走的不僅僅是3棵。后經24戶村民統計,被挖走的樹木是:大紅杜鵑96棵、滇青崗54棵、青松3棵、毛梨2棵,總計155棵。后來,部分村民到曲靖市這家單位門前查找按審批手續挖走的3棵樹,但沒有找到。回到鄉林業站和縣林業局詢問,工作人員也無法解釋清樹木具體的移栽位置。 2005年,村民推舉王開青為代表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3年來,在昆明搞裝修的王開青一有空就往有關部門上交信訪材料。他先后往省、市等各級相關部門遞送材料。后會澤縣林業局等部門接到省相關部門要求調查處理的反饋書后作出一紙裁決:“2004年12月,宣威老板(余文斌)在魯納鄉朝陽村,聯系護林員王興科,要采挖3棵滇青崗樹到曲靖市某部門門前移栽,在征得樹主朝陽村上小河小組王開龍、王開書和坪子頭村民王開順同意的情況下,按照一棵樹補償50元的協議,依法取得采伐手續后,在鄉林業站陳正發站長的現場監工下采移走。”接到這樣的回復,村民表示無法接受。 曲靖市森林公安會澤分局的局長趙書偉說,當年,宣威的余文斌拿著曲靖市相關部門蓋章的證明,說建曲靖市河溪公園需要3棵滇青崗樹,鄉林業站上報后,經縣林業局審批,與村民口頭協商同意后將樹挖走。3棵樹中其中一棵栽在曲靖市廣場前,一棵移栽在曲靖市某小區里。事后,“林業局的有關領導非常后悔當初沒有認真審核就把樹木批給宣威老板移挖,帶來了很多麻煩。” 從有關部門出示的材料看,會澤縣建公園,先后于2004年和2006年兩次通過審批合法移走了40棵樹。他們按照樹的直徑大小,以1.6元/厘米的標準對村民進行補償,價格是經縣發改委認定的。而在挖走朝陽村樹的時候每棵補償50元,村民對價格也提出質疑。趙書偉解釋說,村民舉報155棵被盜樹木是國家一、二級保護樹木,要求一棵樹賠償數萬元,總計上千萬元,村民的賠償要求是不符合實際的。建議村民走司法途徑起訴護林員和私人老板。針對村民反映的問題,魯納鄉黨委書記王晨宇表示,他們會在調查后給村民一個滿意的答復。而會澤縣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也稱,將按照村民提供材料,挨家挨戶地去查,看24戶村民反映的155棵樹被盜挖的情況是否屬實。
編輯:joj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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