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呵護愛犬也要愛惜環境
攜犬進公園不聽勸阻或者狗狗在公園內便便主人拒絕清理,都將會被處罰20元。昨日,記者從福州市園林局法規處獲悉,為配合市政府開展的無序養犬專項整治行動,園林局加速完善了攜犬進公園的處罰執法程序,在攜犬進公園的管理上要動真格了。
市園林局法規處嚴副處長說,今年5月份,《福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頒布施行后,市園林局就加緊了各項執法程序的完善工作,近期,園林局向所轄各公園下發了執法文書和財政票據,并開通了財政專戶,“對攜犬進公園的處罰執法工作已經實際可行”。
嚴副處長說,遇到攜犬進公園違規行為時,公園執法人員可先對游客進行勸阻,如果對方不聽勸阻可酌情作出處罰。根據《福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處罰需先填寫處罰通知書,予以警告,可以并處5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應上報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在自由裁量權問題上,園林局已與市政府法制辦進行溝通研究,目前處罰標準已基本成熟,不久后將在市政府行政執法網站上公布。”嚴副處長說,根據行政法規,20元以下罰款可由執法人員當場罰收,20元以上需到銀行轉賬,所以,對一般攜犬入園行為的處罰將按20元執行,處罰所得將全部上繳財政。
嚴副處長表示,一旦發現有主狗在公園內便便,執法人員將要求主人清理,并將狗帶出公園,“主人不聽從勸告時,我們一般也將按20元標準對其進行處罰”。
據介紹,上述處罰辦法將在市園林局所轄五區范圍內執行,八縣(市)的公園管理可以參照執行。
東南快報訊(記者 張學得 林春長 林朝陽 實習生 梁飛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