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開始,鄭州市將對城市道路上的綠化情況進行考核。如果連續兩次列入最差10條道路,將取消其年度綠化評先資格,還要寫出深刻檢查。 為提高道路綠化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昨日,鄭州市出臺《鄭州市道路綠化達標分級長效管理考核辦法》。
考核范圍包括鄭州市區建成區、上街區建成區、縣(市)建制鎮建成區內的所有道路。達標標準分為“綠化示范道路、綠化精品道路、綠化達標道路、綠化不達標道路、綠化較差道路”5個檔次。
考核主要采用每月檢查、市民監督評議、媒體監督、道路綠化評差制度等幾種方式。